首次现金选择权明起申报 市价更高 攀钢系股票择机出售更优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立民
⊙本报记者 田立民
根据攀钢系三家上市公司4月3日发布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为4月9日至4月23日,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分别为9.59元/股、14.14元/股、6.50元/股。
至昨日收盘,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长城股份的收盘价分别为9.62元、14.76元和6.80元,均已超过首次现金选择权。由于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攀钢系三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仍将在二级市场交易,因此对于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而言,如果希望以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卖出所持的股票,可选择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或者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两种策略。业内专家提示,若二级市场股价高于或等于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在二级市场上抛出股票更优。
从交易成本看,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和申报现金选择权都需要支付交易佣金和印花税。因此,在出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这两种策略的交易成本和预期收益是相同的。
从时间成本看,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在交易达成当天资金就可转入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果选择申报现金选择权方式,攀钢有关人员表示,因为申报日与资金划转日并非同一天,股东在申报完成后并不会马上获得资金,预计投资者最早可于4月26日至4月29日拿到现金。因此,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在时间成本上具有更大的优势。
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发布后,攀钢钢钒的成交量较前期明显放大,4月3日和7日两天的成交量达到2亿多股,似乎已有投资者进场,寻求获得二次权利。不过快速放大的交易量,并没有推高攀钢钢钒的价格,昨日公司收盘价9.62元,涨幅0.31%,全日股价波动区间仅4分钱。市场人士分析,短期内攀钢钢钒的股价上涨空间不大,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攀钢系股票远比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