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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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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09-008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7日上午在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建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二○○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二○○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二○○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二○○九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二○○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726,590.64元。股东大会决定以2008年末总股本1,47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221,9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2,786,590.64元结转下一年度。

      六、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08年累计支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服务费120万元,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咨询以及其他与公司投、融资有关的业务,聘期一年。

      八、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贷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35亿元内根据公司现金流量差额向商业银行贷款,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长在贷款额度26亿元内根据公司现金流量差额向商业银行贷款,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贷款期限在三年以内,授权有效期自该授权经福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福泉公司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18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票、保函、信用证),用于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并以福泉高速公路收费权为该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九、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吴庭锵先生、吴新华先生、熊向荣先生、王敏先生、蒋建新先生、黄晞女士、洪波先生、潘琰女士、林志扬先生当选为董事,其中洪波先生、潘琰女士、林志扬先生为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09年4月7日至2012年4月7日。表决结果如下:

      1、吴庭锵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2、吴新华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3、熊向荣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4、王敏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5、蒋建新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6、黄晞女士: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7、洪波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8、潘琰女士: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9、林志扬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股东大会通过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4名股东代表监事。邱榕木先生、何琨女士、叶国昌先生、陈振松先生当选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名职工代表监事,黄天顺先生、陈斌先生、林凯先生当选职工代表监事;以上7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09年4月7日至2012年4月7日。表决结果如下:

      1、邱榕木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2、何琨女士: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3、叶国昌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4、陈振松先生:获得表决权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十一、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代表股份940,026,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修改为: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根据《关于核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清欠情况的通知》对第五章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七章第一节监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如下:

      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义务)增加一款“(六)公司董事负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义务。公司董事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董事会职权)增加一款“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或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时,应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一经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董事会应立即依法申请有关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监事义务)增加以下内容“监事负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义务。若公司监事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监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负有严重责任的监事予以罢免。”

      公司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现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张明锋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吴庭锵,男,195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政工科干事、福建省交通厅政治处、人事处干事、教育处副处长、政工办副主任、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厅直机关党委书记。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吴新华,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历任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管理总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07年4月起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熊向荣,男, 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福建省运输总公司龙岩公司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财部副主任,省高速公路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敏,男,195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福建省公路局三处团委副书记、书记,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政治处组织干事、组干科副科长、科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福州福泉高速公路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

      蒋建新,男, 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干部、省高速公路公司计划投资处干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黄 晞,女, 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福(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财务科副科长,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科长、副处长。现任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处处长,本公司董事。

      潘 琰,女, 195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洪 波,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一级律师。曾任福建省司法厅干部,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扬,男,195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福建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厦门市企业管理学会副会长,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邱榕木,男, 195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龙岩市公路局书记、局长兼龙岩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龙岩市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省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何 琨,女,197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从1999.8起至今,先后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发展研究部、证券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和国家资本金托管部工作,现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叶国昌,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福州港务局劳动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福州港集装箱公司劳工科科长、兼团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经理,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现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陈振松,男, 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海军航空兵机械员、机械师、机务处助理员、飞机修理厂副厂长兼质量控制室主任;海军东航航空工程部技术教育处助理员、政治部干事、转业办主任;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主任科员、副处长,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段合作公司管理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段合作公司管理处处长、本公司监事。

      黄天顺先生, 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漳州市公路局劳工科干事、副科长、科长,泉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泉厦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人事科科长,漳州市漳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泉厦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本公司监事。

      陈 斌,男,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计划科科员、县乡道路科副科长、科长、管理局副局长,福建罗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筹备处副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罗宁分公司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林 凯,男,1972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福建外贸中心集团、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09-009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7日在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潘琰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吴庭锵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吴庭锵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吴新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中,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吴庭锵先生、吴新华先生和熊向荣先生,召集人为吴庭锵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潘琰女士、林志扬先生和吴庭锵先生,召集人为潘琰女士;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林志扬先生、洪波先生和吴庭锵先生,召集人为林志扬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洪波先生、潘琰女士和吴新华先生,召集人为洪波先生。

      三、根据吴庭锵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蒋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高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注:由于何高文先生目前尚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蒋建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何高文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

      四、根据蒋建新总经理提名,聘任林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有关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吴庭锵,男,195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政工科干事、福建省交通厅政治处、人事处干事、教育处副处长、政工办副主任、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厅直机关党委书记。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吴新华,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历任中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管理总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07年4月起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熊向荣,男, 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福建省运输总公司龙岩公司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财部副主任,省高速公路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建新,男, 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干部、省高速公路公司计划投资处干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潘 琰,女, 195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福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洪 波,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一级律师。曾任福建省司法厅干部,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扬,男,195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福建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厦门市企业管理学会副会长,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高文,男,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光泽县支行科员、副股长,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济师、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林 涓,女, 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轮船总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09-010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7日在福州市金仕顿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选举邱榕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邱榕木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 邱榕木先生简历

      邱榕木,男, 195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龙岩市公路局书记、局长兼龙岩市交通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龙岩市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省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