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2日在本公司13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2人。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哈尔滨爱建新城地下商铺集合管理信托合同的议案》,同意:
将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编号为XCSP-038的《哈尔滨爱建新城地下商铺集合管理信托合同(一般受益权)》(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柒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261,762,800.00),期限三年,自2006年4月26日起,至2009年4月26日止。)延期三年,至2012年4月26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工行借款11,700万元展期(借新还旧)的议案》同意:
1、借款申请展期金额:11,700万元
2、借款申请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与银行方协商确定
4、借款担保物:
●《哈尔滨爱建新城地下商铺集合管理信托合同(一般受益权)》(编号:XCSP-038),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柒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
●交暨路152号房屋;
●泰谷路168号办公楼、仓库。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编号:临2009-014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9年4月6日,《中国经营报》刊登其记者报道,文中称:哈尔滨警方此次来沪是向各方通报案情……,马建平(原爱建信托总经理)没司法问题。
二、澄清声明
公司已关注到上述报道。截止2009年4月7日,公司方面未接到任何终止上述司法调查的通知。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