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石贝贝 唐真龙 苗燕
业内期盼已久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开闸。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发布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活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央行相关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目前,央行正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办法会尽快出台。此外,银监会方面也正在配合进行有关工作。
监管部门一位权威人士昨日对本报透露,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将成为上海地区首批获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商业银行。“从去年年底开始,这两家银行已经就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试点进行前期调研、准备。”
银行方面除了进行相关人员培训、制度安排设计等工作之外,还要同时做好另外一项工作,即同央行专门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建立的支付清算系统的对接进行前期准备。据这位人士透露,央行早在2008年初即开始着手该系统建立工作。
此外,本报从多家银行的相关人士处获悉,首批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银行还包括建设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等中资银行,以及汇丰、中银(香港)等两家外资银行。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获得上述银行的官方确认。
不过,接受采访的一些银行对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都表现出了热情。汇丰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汇丰非常关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进展。汇丰在亚太区有广泛的贸易服务经验和网络,我们期待能参与其中。”
交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我们一直在进行积极准备,不过目前尚不知道有没有通过央行的审批。”
企业方面也进行了积极准备。上海市商务委人士透露,上海市上报了18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其中包括上海五矿、上海丝绸等本地大型进出口企业集团,“上海五矿和上海丝绸极有可能获批成为全国首批试点。”
相关报道详见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