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波折后,西班牙电力巨头Iberdrola公司最终还是与桂东电力“擦肩而过”。
桂东电力今日公告,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相关函件,对于贺州市电业公司所持公司4546万股国有股转让一事,贺州市电业公司与拟受让方Iberdrola公司经多次商谈后发现,本次股权转让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因此经贺州市政府同意并经过协商,双方决定终止2006年6月19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分析人士表示,尽管上述股份数额占桂东电力当时总股本的29%,但并不涉及控股权变动,因此,较低的受让价格应是Iberdrola公司入主未果的主要原因。
根据双方2006年签订的转让协议, 此次4.8元/股的收购价格是以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桂东电力净资产值4.0元/股为参照,并在此基础上溢价20%。但与此对应的是,桂东电力当时流通股价格已经在10元以上,较该受让价格高出一倍有余。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国资委能否批准则成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关键一环。据悉,买卖双方曾在协议书中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360日以内,如果没有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则可以放弃转让行为。
此事随后果然受阻,2007年7月1日实施的国有股权转让暂行管理办法则将Iberdrola公司低价入股一事彻底“堵死”。根据该办法,Iberdrola公司受让桂东电力上述股权的新计价基准理应是其二级市场股价,但从2006年6月至今,桂东电力股价却从未低过4.8元/股,最高更是摸至46.95元/股。
不过,贺州市电业公司与Iberdrola公司双方似乎都欲做成该笔交易,据桂东电力今日介绍,买卖双方在2008年协议到期后又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多次商谈。然而,面对桂东电力当前16.47元/股的“高价”,Iberdrola公司最终还是选择了“知难而退”。
事实上,电力企业低价转让国有股并非桂东电力一例。四川省电力公司曾在2006年8月对乐山电力国有股展开收购,拟以2.45元/股的价格受让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037万股国有股。但由于受让价大大低于市场价,该转让事宜在等待逾两年后仍未获得监管批复。为此,四川省电力公司不得不于2008年11月借道大宗交易,终以市场价格“吃进”相关股份,坐上了乐山电力第一大股东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