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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详解8500亿医改资金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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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详解8500亿医改资金图谱
    2009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三年,为落实医改方案中的五项重点改革,各级政府需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3318亿元。

      与过去三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的比例27:73相比,未来三年,中央投入的比例将上升至四成。

      

      8500亿用于三大方面

      据悉,8500亿元投入主要用于三大方面: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和限额;实现城乡居民三年内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等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我国将在三年内重点建设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合理补助。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将有三方面投入:一是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二是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此外,各级政府还将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中央投入比例升至四成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除8500亿元的投入外,未来三年,各级政府还会继续安排和相应增加支持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像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运行经费等等。政府还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许多的优惠政策,包括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也包括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在中央和地方的投入责任分担上,增加的8500亿元投入当中,中央和地方的比例为4:6。而过去三年,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的比例为27:73,相比之下,显然未来三年中央政府投入的比重在明显加大。”王军说。

      在对供方与需方投入分配上,王军表示,增加的8500亿元投入,有三分之二是用于需方,三分之一用于供方。投入供方的钱,其着力点也主要是用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使供方能够更好地向需方提供服务。

      在投入区域分布上,王军说,这笔投入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逐步均等化。同时,越来越多的补助项目也对东部地区进行了补助,但是由于东部的财力相对来说要好一些,所以补助比例会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