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肇庆市国资委”)于2009年2月13日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签订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86,240,749股转让给广新集团。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2009年2月16日刊登的肇庆市国资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广新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于2009年4月7日股市收盘后接到肇庆市国资委的通知,肇庆市国资委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国资委”)粤国资函〔2009〕177号《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经广东省国资委审核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国资产权〔2009〕184号),同意肇庆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6,240,749股转让给广新集团。此前公司已接到广新集团的通知,广新集团已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受让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粤国资函〔2009〕50号),同意广新集团受让该等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7 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09-009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商务部于近日发布了2009年第19号公告,对本公司代表国内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自2009年3月2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呈味核苷酸用于味精、鸡精、酱油等调味品中以提高鲜度,具有在食品中添加少许即明显增强鲜味,使食物原有的鲜味和香味得到明显改善的特性,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呈味核苷酸是本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产量占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