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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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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9-008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上午9点在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1号中银大厦21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周中明、徐国平、戚伯明、闵远松和独立董事陈华康、朱伟参加会议,独立董事聂梅生因出国没能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5,297,644.49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金14,529,764.4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71,452,556.72元;2008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06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共送红股531,062,400股,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1,158,036.76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1,158,036.76元。董事会决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拟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2,12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人民币0.50元,分配总额为53,106,240元,尚余118,051,796.7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四、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五、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师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境内审计师。根据2009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初步估算,拟支付给审计师2009年度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7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09年度审计业务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报酬。

      六、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有项目的进展情况、2009年的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以及银行对房地产项目融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授权如下:

      1、公司在200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增加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实际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30亿元。

      2、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3、担保对象为: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新城东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万方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新城尚郡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东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新城宝缘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昆山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无锡新城万嘉置业有限公司等实际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或项目公司。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及对象范围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161条原文为:“公司应以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修改为:“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应以现金、股票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可进行年度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拟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四)公司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派,对内资股股东以人民币支付,对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以外币支付。人民币与外币的外汇折算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兑换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内容详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内容详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审计师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会议时间:2009年5月6日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1号中银大厦21楼本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4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4月2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任的律师等见证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4、股东大会工作人员

      (六)现场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按公司公告时间、地点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3、登记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21号中银大厦20楼

      联系人:唐云龙、王国宁

      电 话:0519--88127288

      传 真:0519--88156698

      (七)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附:股东授权书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9-009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下午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曹元炳、王建美、田桂华全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公司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义务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9-010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经营月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因后续过程变化或结算要求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经营状况月度简报:

      一、公司销售情况

      本月公司有常武地区的清水湾一期小高层房源、苏州新城金郡一期首批房源实现新开盘销售,同时加快各存量在售中的楼盘销售。

      本月公司实现房屋销售1768套、销售面积约183810平方米、销售合同总值约94577万元,本月实现资金回笼约81403万元。

      本月实现交付结算面积约178228平方米、结算收入约90454万元,本年累计实现交付结算面积约248363平方米、结算收入约124564万元。

      二、公司项目开发情况

      本月公司有常武地区的蓝钻景庭二期项目和昆山新城域二期商铺实现竣工交付,无新开工项目,各在建项目按公司计划进行。

      三、本月公司未有新增土地储备。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9-011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09年一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000%以上。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净利润:3,090,474.35元

      2、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每股收益:0.005元

      注: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以总股本53106.24万股为基数计算,本报告期公司总股本为106212.48万股。

      三、业绩预增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09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安排,2009年一季度竣工交付的项目有2个,另外,公司一季度将存货去化做为工作重点,对各已竣工交付的项目加强了交付工作力度,因此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加,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一季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000%以上。

      有关公司2009年度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公司将于2009年4月25日披露的2009年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九日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同意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以上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剪贴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