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年内列席了公司各次重大经营活动会议,及部分董事会会议,通过审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的方式对公司日常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权,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防范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行为规范,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和报表,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监事认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公正。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与出售。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无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况。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秦志军、邹雪娟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苏公W[2009]A33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苏公W[2009]A332号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地产)财务报表,包括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新城地产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城地产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城地产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秦志军 邹雪娟
中国.无锡 2009年4月8日
9.2 财务报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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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负 债 表 (续)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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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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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
■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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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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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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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元
■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振华
二OO九年四月八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参与定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协商一致,自2009年4月1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在深圳发展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参与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包括: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21);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5001);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31)。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此项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开办时间
自2009年4月13日起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四、费率优惠安排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自2009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发展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五只基金,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基金)。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深圳发展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为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六、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深圳发展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深圳发展银行的有关规定。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银行网址:www.sdb.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
及电话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 协商一致,自2009年4月13日起,对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包括: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21);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5001);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31)。
三、费率优惠安排
在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五只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基金),各基金费率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发展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银行网址:www.sdb.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09-019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诉海口金兴岛美容休闲有限服务公司及业主黄蓉欠付租金纠纷案的有关情况,详见刊登于2008年12月25日、2009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公告及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11.3.5、11.3.7。
本公司近日收悉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美民二重字第8号],就上述诉讼事项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原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蓉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租赁经营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二)、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人民币3110000元。
(三)、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违约金人民币714188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9106元,由被告黄蓉承担。
二、关于本公司就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07年抵偿所欠我司债务,并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海口南洋大厦房产未移交给本公司使用事项,诉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及相关租房户的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11.3.6。
本公司近日收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龙民一初字第1106号-1122号]共17份,就上述诉讼事项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限被告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的706、702、703、2706、104、705、2709、2703、B01、2707、707、2712、2705、2710、105、2708、2704、704房交还给原告本公司。
案件受理费合计1700元,由被告负担。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筑信 公告编号:临2009-020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9年4月7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涨幅限制,同时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逯鹰先生,均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关于债务重组事项,本公司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的商谈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9日
经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一致,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自2009年4月10日起参加建设银行电话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电话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相应基金招募说明书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活动时间
自2009年4月10日起
三、 重要提示:
1、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021-38794888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富国天源”)、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简称“富国天利”)、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富国天益”)、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富国天瑞”)、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富国天合”)自2009年4月10日起参与中国建设银行电话银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自2009年4月10日起,对通过建行电话银行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实行费率优惠。
二、适用基金费率:
1、 客户通过建行电话银行申购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三、重要提示:
1、 该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留意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2、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国建设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 上述优惠活动不含后端收费模式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建设银行电话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中国建设银行电话银行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09年第一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披露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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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业绩同比变化的主要原因:
受国家四万亿元经济刺激方案实施和3G牌照发放的影响,铁路建设投资和3G投资出现了大幅增长,引起公司铁路牵引变压器产品和通讯用电源产品的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业绩快报原件。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9日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09-009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在上海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4楼劲松厅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4楼劲松厅(近肇家浜路,乘公交42路、43路、50路、218路、806路、864路、927路、徐闵线、地铁1号线徐家汇路站均可到达)。各位股东敬请于会议当日上午8:30—9:25之间,凭《会议通知》领取表决票和会议资料并进场,会议将于9:30正式开始。
二、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0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4楼景山厅(近肇家浜路,乘公交42路、43路、50路、218路、806路、864路、927路、徐闵线、地铁1号线徐家汇路站均可到达。自驾车股东请注意:因道路施工,进入上海青松城的所有车辆需经肇嘉浜路大门进,东安路大门出,肇嘉浜路高安路路口可调头)。
(1)具有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前往登记;因故无法参加登记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前往登记,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股东也可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上述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出示原件。
三、会议将于2009年4月21日9:30正式开始。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将不安排车辆接送,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以上事项敬请各位股东相互转告及配合。咨询电话:(021)63372010,(021)63372011。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9日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等注意事项的第一次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9-07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等注意事项的第一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