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企业,截止到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其16.808%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1,412万元,主要经营铁合金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冶金炉料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购销和技术服务。该公司拥有电炉23台,电炉总容量181,350KVA,年生产能力32万吨。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0,790万元,净资产114,284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9,407万元,实现净利润16,488万元。
(2)“四平热电项目”
“四平热电项目”是由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用水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热电燃料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热电除灰有限公司、吉林吉长热电服务有限公司等七家有限公司组成,统称为“四平热电项目”或“合营公司”。 本公司分别持有上述七家有限公司19.9%的股权。
截止报告期末,“合营公司”拥有装机容量20万千瓦供热机组(2台5万千瓦,1台10万千瓦)。总资产164,230万元(简单汇总),净资产124,468万元(简单汇总),销售电量121,535万千瓦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785万元,2008年,公司收到投资回报4,218万元,根据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实现投资收益4,218万元。
(3)吉林热电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热电检修安装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主要经营火力、水利发电机组、电气设备、燃料装卸设备、热工仪表的检修安装(凭行业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机电设备、线路管道施工、钢结构安装(以上各项均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软件开发;油、水、煤、金属检验分析;五金、工具、钢材、石材、水磨石雕刻经销。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92万元,净资产4,269万元,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13万元,实现净利润2万元。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面临的形势
当前,金融危机仍在扩散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从面临的挑战来看,一是煤炭价格虽然有所回落,但仍然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火电成本压力继续存在。二是国内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电力需求快速萎缩,发电利用小时持续下降。吉林省2008年新投产机组120万千瓦,2009年约有300万千瓦机组即将投入运行。新增发电出力和电量需求方向相悖,电力供需将面临较为严重的供大于求局面。
从面临的机遇来看,一是2009年,吉林省确定了两个100%的目标,GDP预期实现7,500亿,固定投资实现7,500亿元,经济增长率预期将达到15%。电力行业除了从扩大投资中直接受益外,还会从经济增长的过程中间接获益。二是国家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利于公司融资,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三是国家大力拉动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振经济发展,有利于加快关停淘汰落后设备,促进大机组、新能源项目建设,完成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四是公司2008年重组了企业结构,重建了企业秩序,再造了管理流程,明确了工作定位,解决了发展方向、目标、途径等重大问题,储备并开发了一大批优质资源项目,为下一步加快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组织保障。
(二)公司未来发展定位
到2015年末,把吉电股份建设成为大型的区域性能源企业。
业务方向:以电力为核心,根据吉林省及周边区域的以煤炭为主的一次能源结构,重点优化发展煤电,在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地区建设大型煤电基地,或在路口建设大型高效机组;适度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稳步进入煤炭加工、金融等领域;寻找重组收购商机,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
这样的发展定位将奠定公司在吉林省乃至东北区域的大型能源企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09年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解决方案
1.重大资本性支出
2009年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比较集中的一年,建设项目有白城2台600MW机组、松花江热电扩建1台300MW机组、四平热电扩建1台300MW机组、长岭2台49.5MW风电场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预计53.9亿元。
2.项目资金解决方案
以各项目为主体,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项目资金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合理配置短期流动资金和优惠利率的项目贷款,充分利用融资平台,优化银行贷款结构和金融产品组合,坚持优惠费率优先、融资份额优先的原则,以降低项目造价。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是主要成本项目—燃料成本居高不下带来的风险,东北区域煤炭质、价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压力影响继续存在;二是新投产机组摊薄了省内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将造成公司发电量下降。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火电 | 156,056.00 | 156,656.00 | -0.38% | -14.35% | 0.21% | -102.32%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电力产品 | 132,810.00 | 128,677.00 | 3.11% | -15.77% | -0.15% | -85.66% |
热力产品 | 18,108.00 | 24,288.00 | -34.13% | -5.78% | 0.44% | 24.53% |
其他 | 5,138.00 | 3,690.00 | 28.18% | -3.19% | 12.74% | -28.82%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白山市地区 | 66,052.00 | -25.23% |
通化市地区 | 34,459.00 | -13.86% |
吉林市地区 | 52,197.00 | 4.91%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白城项目 | 467,100.00 | 在建 | 无 |
四平项目 | 108,300.00 | 在建 | 无 |
松花江项目 | 114,300.00 | 在建 | 无 |
风电项目 | 102,461.00 | 在建 | 无 |
合计 | 792,161.00 | - | -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原持股20.87%的联营企业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铁合金”),因更正前期差错调整2006年、2007年报表,2008年本公司根据吉林铁合金已审会计报表对其上述前期差错进行相应更正,由此调减2006年度投资收益7,823,224.88元,调减2007年度投资收益1,505,566.17元,调减2008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9,328,791.05元,调减2008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8,395,911.94元,调减2008年1月1日盈余公积932,879.11元;调减200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7,040,902.39元,调减2007年1月1日盈余公积782,322.49元。 |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扣除上述因素后200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4,369,750.05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2,433,320.03元转入,2008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58,063,569.98元。 公司2008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07年 | 0.00 | 123,286,725.28 | 0.00% |
2006年 | 0.00 | 44,447,189.09 | 0.00% |
2005年 | 0.00 | -127,947,297.60 | 0.00%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定价原则说明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关联关系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2008年02月28日 | 35,640.00 | 3,553.00 | 3,553.00 | 是 | 公司向大股东定向增发6000万股股份收购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股权,发行价格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7年6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 | 是 | 是 | 公司和被收购企业为同一大股东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保持了必要的独立性。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 拓展了公司的业务空间,有利于解决和大股东的同业竞争。 |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 | 3,188.00 | 2.91% |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404.00 | 69.06% |
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629.00 | 30.94% |
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296.00 | 0.30% | 0.00 | 0.00%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167.00 | 37.22% | 0.00 | 0.00%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68.00 | 62.78% | 0.00 | 0.00% |
合计 | 3,431.00 | 2.20% | 5,221.00 | 4.84%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431.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诺事项:转让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的承诺尚未履行结束。原因是2008年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且电煤质量大幅度下降,导致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机组出力不足,助燃用油增加,使得发电燃料成本增幅较大,致使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整体亏损,2008年亏损4.04亿元。 针对白山热电、通化热电项目整体亏损问题,中电投集团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多次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要求白山热电、通化热电两个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尽快提出扭亏的工作方案。同时,公司在2008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注入吉电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中称“中电投集团仍然承诺:待白山热电项目、通化热电项目盈利之后,尽快将其持有的白山热电60%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注入吉电股份”。 |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58,800,000.00 | 56,000,000 | 7.00% | 58,800,000.00 | 2,914,287.41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出资购买 |
合计 | 58,800,000.00 | 56,000,000 | - | 58,800,000.00 | 2,914,287.41 | 0.00 | - | -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定向增发6000万股股份收购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94%股权,报告期内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松花江热电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公司名下,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定向增发的股份于2008年11月11日上市,并全部用于收购松花江热电94%股权。 (四)关联交易方面: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没有侵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日常关联交易过程中,双方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正文 |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双才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9,397,953.47 | 310,566,884.45 | 604,514,858.58 | 553,543,055.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1,750,000.00 | 40,150,000.00 | 92,253,979.30 | 77,049,200.00 |
应收账款 | 147,118,333.28 | 97,569,194.76 | 136,747,489.17 | 97,200,366.45 |
预付款项 | 26,647,449.40 | 35,394,765.72 | 71,178,086.06 | 82,717,773.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621,953.93 | 21,621,953.93 | 21,621,953.93 | 21,621,953.93 |
其他应收款 | 19,505,584.17 | 201,833,155.42 | 29,399,891.01 | 26,947,248.7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1,150,524.02 | 171,672,775.64 | 73,720,733.45 | 55,773,496.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07,191,798.27 | 878,808,729.92 | 1,029,436,991.50 | 914,853,093.8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078,522.86 | 14,078,522.86 | 131,471,137.19 | 131,471,137.19 |
长期股权投资 | 614,630,738.68 | 965,246,885.04 | 785,447,628.74 | 827,455,157.74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95,425,810.50 | 992,347,027.73 | 2,435,433,979.22 | 1,174,905,250.29 |
在建工程 | 993,380,408.43 | 899,091,084.24 | 152,235,668.29 | 97,068,949.72 |
工程物资 | 997,727,103.20 | 997,727,103.20 | 170,583,000.00 | 170,583,000.00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441,237.06 | 18,905,600.04 | 35,291,443.59 | 19,099,801.7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93,232.73 | 46,513,412.86 | 18,404,767.51 | 17,666,828.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97,077,053.46 | 3,933,909,635.97 | 3,728,867,624.54 | 2,438,250,125.58 |
资产总计 | 5,704,268,851.73 | 4,812,718,365.89 | 4,758,304,616.04 | 3,353,103,219.4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50,000,000.00 | 1,550,000,000.00 | 935,000,000.00 | 5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46,074,788.57 | 289,619,315.01 | 309,068,868.43 | 242,285,458.36 |
预收款项 | 33,508,227.76 | 1,798,297.82 | 41,483,943.88 | 9,415,756.7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7,473,801.76 | 36,489,420.14 | 45,793,263.40 | 44,535,756.82 |
应交税费 | 9,601,927.29 | 3,041,804.04 | 21,685,000.48 | 12,546,242.06 |
应付利息 | 2,119,849.44 | 3,865,018.74 | ||
应付股利 | 13,428,477.00 | 13,459,727.00 | ||
其他应付款 | 57,906,815.65 | 13,428,477.00 | 44,909,376.52 | 13,459,727.0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857,400.00 | 55,365,362.24 | 44,741,001.05 | 36,975,048.64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22,971,287.47 | 1,949,742,676.25 | 1,460,006,199.50 | 859,217,989.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78,225,990.57 | 600,000,000.00 | 593,523,328.83 | 10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8,225,990.57 | 600,000,000.00 | 593,523,328.83 | 10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3,401,197,278.04 | 2,549,742,676.25 | 2,053,529,528.33 | 959,217,989.5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39,100,000.00 | 839,100,000.00 | 779,100,000.00 | 779,100,000.00 |
资本公积 | 1,743,699,305.01 | 1,683,386,190.59 | 1,800,784,142.58 | 1,431,862,410.80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98,553,069.03 | 98,553,069.03 | 98,553,069.03 | 98,553,069.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9,160,798.19 | -358,063,569.98 | 7,725,705.13 | 84,369,750.0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82,191,575.85 | 2,262,975,689.64 | 2,686,162,916.74 | 2,393,885,229.88 |
少数股东权益 | 20,879,997.84 | 18,612,170.9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03,071,573.69 | 2,262,975,689.64 | 2,704,775,087.71 | 2,393,885,229.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704,268,851.73 | 4,812,718,365.89 | 4,758,304,616.04 | 3,353,103,219.46 |
(下转C70版)
(上接C68版)
(三)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服务费,合同期满前20日将当年服务费结清。
(四)其他主要条款
违约责任:
1、甲乙任意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均视为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影响乙方的服务活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并要求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补偿。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或合同附件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附件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服务标准,核减所付服务费用,但年度核减额度不超过总费用的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或因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无故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合同变更、补充、终止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进行协商,如未通知另一方擅自终止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修订后,有效期为一年。年度终了后,将依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订或终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
项目 | 交易类型 | 计算指标 分子 | 金额 (万元) | 计算指标 分母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是否需 披露 | 是否需 股东大会审议 |
委托 管理 | 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 | 2227 | 公司最近一期(200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 230307 | 0.97% | 需披露 | 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4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5月12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紫荆花饭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09年5月8日下午3: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批准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批准2009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6、审议批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8、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修订公司《章程》;
10、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2、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13、审议批准《关于长岭风电项目解除合资意向和追加投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下转C69版)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431—85603130、85603250
传真:0431—85603250
邮编:130022
联系人:石岚 孙娟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八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09年5月12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紫荆花饭店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批准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批准200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批准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审议批准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 |||
5 | 审议批准2009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 |||
6 | 审议批准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7 | 审议批准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 |||
8 | 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修订公司《章程》 | |||
10 |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11 |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12 | 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
13 | 审议关于长岭风电项目解除合资意向和追加投资的议案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875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概述
变更日期:从2009年1月1日起。
变更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于2008年底对在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根据复核的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进行变更,以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机器设备中的发电及供热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12年。
2、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0~3%。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机器设备中的发电及供热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变更为20年。
2、公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统一变更为5%。
(三)本次变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09年度营业成本减少7,721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对于第一项变更,公司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已提足折旧但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占当年固定资产原值的18.32%、19.94%、20.10%、23.21%。由于公司对于原来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偏短,致使已提足折旧但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的绝对金额及相对比例逐年增加。为了使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更接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延长了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于第二项变更,我们将公司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如京能热电、大连热电、滨海能源、赣能股份、内蒙华电、郴电国际、明星电力、深南电等公司进行了对比,对比后发现公司的预计净残值率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结合同行业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预计净残值率由原来固定资产原值的0~3%统一变更为5%,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为更加公允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状况,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变更所属发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设备使用年限和统一固定资产残值率。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8日
股票代码:000875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经过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1、本年度对停产的科技分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423,875.09元;
2、本年度对关停的浑江发电公司1-4#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9,236,004.35元;
3、本年度对停产的科技分公司专用设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76,124.91元;
4、本年度对长期应收款中应收松江河电厂债权计提了50%的减值准备70,392,614.33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上述资产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被闲置,终止使用,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和经营亏损远远低于预期金额,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证据充分,预计合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资产发生重大变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8日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独立董事: 黄其励
赵燕士
谢素华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