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获百大集团亿元委托贷款
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百大集团今日披露,公司日前与新湖中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作为《战略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百大集团决定委托工商银行武林支行贷款1亿元给新湖中宝,用于新湖中宝项目开发和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1.8%。
据悉,新湖中宝将以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湖美丽洲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为1亿元委托贷款作质押担保。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新湖美丽洲进行的评估,新湖美丽洲评估股权权益为16.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