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何志亮的主持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8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三、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年度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00,955,414.77元,净利润为84,076,184.8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990,043.45元,提取职工奖福基金854,509.38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358,520,405.4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7,752,037.38元,扣除2008年5月实施2007年度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元(含税)计60,656,815.51元,2008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67,095,221.87元。
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角度出发,提出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505,473,45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0,547,345.4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316,547,876.47元滚存至2009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报酬议案
公司经与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商,决定结合行业标准,按照2007年数额支付该所200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8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以上一、三、四、六、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9年5月6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8楼1808室
2、会议审议事项
①、200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2008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议案
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⑦、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3、会议出席人员
①、截止2009年4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出席方法
①、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可采用送达、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④、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6室
邮政编码:310009
⑤、登记时间:2009年5月4—5日9:00-16:30
5、其他事项
①、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②、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09-临005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9日下午4: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8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三、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200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