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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10日(周五)上午9:30起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一楼
4、主持人:董事会主席王石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298人,代表股份3,821,726,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其中,A股股东(授权股东)共145人,代表股份3,454,170,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35.68%;B股股东(授权股东)共153人,代表股份367,555,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7.9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A.普通决议
(一)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7,801,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3,924,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4,065,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104,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3%。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3,735,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83,8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80%。
(二)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7,828,1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47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83,897,0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526%。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4,064,5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969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104,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303%。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3,76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83,792,3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80%。
(三)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3,428,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95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88,296,3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3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4,064,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9692%;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004%;弃权104,8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304%。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9,364,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6.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88,191,4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3.99%。
(四)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7,683,7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727,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83,314,8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2,839,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61%;反对570,2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17%;弃权76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22%。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4,844,1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7.50%;反对1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04%;弃权82,554,0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46%。
(五)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7,232,5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569,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83,924,9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3,496,8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569,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165%;弃权104,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30%。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3,735,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83,8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80%。
B.特别决议
(一)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737,801,4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3,925,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454,065,7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104,8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3%。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3,735,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77.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83,820,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22.8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