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念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8,557,6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2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关于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关于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174,906.4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17,490.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886,737.58元,减去2007年度利润分配5,9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244,153.37元。
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7,500,000股为基数,拟定以下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计 7,3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5、《关于审议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以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的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57 号令) |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十二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2009年度拟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确定其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
8、《关于部分监事变动的议案》
本次监事候选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
(1)监事会召集人候选人季日华先生得票数为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2)监事候选人严致先生得票数为78,55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以上两位候选人依法当选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和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钟晓敏先生、张建平先生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吕崇华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