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澄清:高管千万收入一直捐母公司
2009年04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本报记者 陈其珏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海油总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高管层薪酬福利达千万元。对此,中海油14日紧急澄清:中海油有限公司高管层薪酬福利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个人实际所得与向资本市场披露的“名义”收入大相径庭。
据中海油总公司新闻负责人介绍,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国家为推动石油行业在海外整体上市,特批中海油为先行试点,允许中海油公司在香港注册,并以红筹股形式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在当时历史背景下,为了消除海外投资者对中国企业的投资顾虑,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中海油按照国际惯例和香港公司的标准设计了包括公司高管层薪酬、期权激励在内的一整套公司治理和激励机制,并定期向资本市场进行披露。实际上,所有高管层成员从2001年上市的第一天开始就把董事会批准的收入捐给了母公司,因而成为“名义”收入。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领导的中央企业,中海油与其他央企一样,高管层和员工的收入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价值贡献确定个人实际收入,并经国资委确认后执行,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有天壤之别,并严格接受国务院监事会监管和国家审计署审计。
他表示,多年来,中海油总公司、中海油有限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不仅为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作出贡献,而且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上走在国企前列。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中海油经营业绩再创新高。用总资产和净资产衡量,相当于在5年时间里再造了三个中海油。
“虽然公司业绩高效高速发展,但在国资委的统一监管下,中海油严格执行国资委制订的石油行业相同的薪酬标准,高管层的实际所得是经国资委考核认可的,与中国国情、国企实际和个人业绩相一致的。”该负责人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