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勇
国务院昨日正式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提出目标:产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不低于0.7个百分点,三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比重将从12%提高到15%。《规划》还确定了今后三年要完成的三大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包括加大出口退税力度在内的七项措施以保证规划实施。
对于未来三年的目标,《规划》提出,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产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不低于0.7个百分点,三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其中新增吸纳大学生就业近100万人。新型电子信息产品和相关服务培育成为消费热点,信息化与工业化进一步融合。
此外,骨干企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品牌市场影响力大幅提高。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比重从12%提高到15%。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产业聚集区。核心技术有所突破,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带动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
《规划》提出,今后三年电子信息产业要完成三大任务。其一,确保计算机、电子元器件、视听产品等骨干产业稳定增长;其二,突破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软件等核心产业的关键技术;其三,在通信设备、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
对于目标的落实,《规划》提出了七大举措。第一,落实扩大内需措施。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以及家电下乡、其他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空间。
第二,加大国家投入。国家新增投资向电子信息产业倾斜,加大引导资金投入,实施集成电路升级、新型显示和彩电工业转型、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新跨越、数字电视电影推广、计算机提升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及信息服务培育等六项重大工程。
第三,加强政策扶持。第四,完善投融资环境。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有效发挥信用担保体系功能,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
第五,支持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在集成电路、软件、通信、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领域,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国内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兼并或参股信息技术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对电子信息企业重组给予支持。第六,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继续保持并适当加大部分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强化出口信贷的支持。第七,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