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赤峰市红山区六西街黄金大厦
联系电话:0476-824256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4月15日
特别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国恒铁路的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国恒铁路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鑫业”)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28,055,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六西街黄金大厦
3、法定代表人:李运丁
4、注册资本:371,318,000元
5、注册号码:10504041000415
6、税务登记证号码:15040200000477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与咨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9、营业期限:1993年3月24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0、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股份的情况。
12、联系电话:0476-8242566
13、赤峰鑫业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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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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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变动目的
赤峰鑫业为筹措生产建设资金,计划在2009年剩余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国恒铁路全部流通股份,每股拟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元。该公司出售上述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等问题。
四、权益变动方式
2009年3月24日因赤峰鑫业与上海成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源”)的债权债务诉讼事项,以所持有的国恒铁路流通股进行债务抵偿。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09) 闵执字第2714 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赤峰鑫业所持有的7,275,288 股(总股本的1.30%)国恒铁路股份司法划转至上海成源名下。
赤峰鑫业于2009年4月10日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国恒铁路股份5,330,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于4月13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具体情况请参见2009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于2009年4月14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具体情况请参见2009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于2009年4月15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国恒铁路股份3,149,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
赤峰鑫业将其持有的国恒铁路股份出售的行为未引起国恒铁路控制权发生转移;其不存在未清偿的对国恒铁路的负债,亦不存在损害国恒铁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赤峰鑫业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赤峰鑫业近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国恒铁路股票行情况
赤峰鑫业于2009年4月10日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国恒铁路股份5,330,6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
赤峰鑫业于2009年4月13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国恒铁路股份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
赤峰鑫业于2009年4月14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国恒铁路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
赤峰鑫业于2009年4月15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国恒铁路股份3,149,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6%。
六、其他重大事项
1、赤峰鑫业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七、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赤峰鑫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赤峰鑫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李运丁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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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运丁
签署日期: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李运丁 | 执行董事 总经理 | 男 | 中国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天津市 | 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刘天天 | 监事 | 女 | 中国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北京市 | 无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77,305,288 | 13.78 | 49,249,480 | 8.78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鑫茂天财酒店A座8层 |
股票简称 | 国恒铁路 | 股票代码 | 00059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赤峰市红山区六西街黄金大厦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控制权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77,305,288股;持股比例:13.78%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8,055,808股;变动比例:-5%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