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期,《21世纪经济报道》以“北京CBD豪宅停工之谜”为标题,对我公司转让控股公司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辉置业”)股权,同时转让耀辉置业开发的耀辉国际城项目一事进行了报道。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判断信息,本公司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此予以澄清。
二、澄清事项说明
经公司核实,现说明如下:
1、耀辉国际城项目的转让,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股权的转让,二是耀辉公司全部归还股东借款。根据我公司与香港世纪协润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转让耀辉置业公司62%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587亿元,同时,耀辉置业应全额偿还我公司以前年度投入的股东借款共计人民币11.41亿元(含利息)。
2、2008年5月,我公司与香港世纪协润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后项目便处于合同的履行过程,为避免出现新增的股东借款,首开股份和其他股东均不再向耀辉置业公司投入资金,项目进度基本停止。
从工程进度看,该项目预计开发周期相比原定2010年竣工,会有一些延后。
3、耀辉置业股权转让目前已通过商务部的审核,但由于金融危机爆发,受让方的资金安排受到影响,暂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和偿还借款。目前,公司正全力敦促香港世纪协润公司尽快支付全部款项,完成项目转让工作。如果不能实现转让,公司考虑继续开发,凭借该项目地处北京CBD核心区域这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较低的土地成本,公司依然有信心运作好耀辉国际城项目。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2、对于个别媒体和网络的一些报道,敬请投资者理智甄别判断。
四、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法定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