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司于今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获悉:中国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诉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而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2808万限售流通股,于2009年4月13日解除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9-19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9年4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同意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订《执行和解及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与工行厦门思明支行就2880万元逾期贷款签订《执行和解及担保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确认公司尚欠工行厦门思明支行贷款本金2880万元及利息10,841,534.98元(利息暂计至2009年3月20日)。
2、公司分四期偿还工行厦门思明支行欠款本金及利息,其中2009年归还800万本金,2010年归还1000万本金,2011年归还1000万本金,2012年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3、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云南玉溪鑫盛矿业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质押给工行厦门思明支行。
4、《执行和解及担保协议》生效后,工行思明支行即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808万股股权的查封。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同意与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将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债务。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5日,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5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同意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签订《执行和解及担保协议》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 2009年4月3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9年5月4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9楼2单元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联系人:江艳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