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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南宁百货

    股票代码:         6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231-237号濠畔街320号13楼05室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231-237号濠畔街320号13楼05室

    签署日期:2009年4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为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定的结果。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东百集团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中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司岳阳市华兴拍卖有限公司
    本次竞买在岳阳市华兴拍卖有限公司2009年3月30日组织的对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12,708,822股份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的拍卖中,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并最终竞买到该部分股权的事项
    本报告书《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231-237号濠畔街320号13楼05室

    3、法定代表人:赵慕

    4、注册资本:7,094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1100830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许可证经营);代办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8、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9、税务登记号码:粤国税字44010423124538X;粤地税字44010023124538X

    10、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

    11、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231-237号濠畔街320号13楼05室

    12、联系人:梅卓荦; 联系电话:020-812303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兼职情况
    赵慕董事长中国广州市
    冯建中董事中国广州市
    张洪晨副总经理中国广州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南宁百货股份的目的

    本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共取得南宁百货12,708,822股的股份,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8.78%。本次拍买是本公司的自主投资行为,目的在于通过投资获得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本公司将依据自身判断,根据未来实际情况的变化,自主做出增持或减持南宁百货股份的决定。本公司在未来12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南宁百货的可能,但没有具体计划。

    无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竞买前不持有南宁百货的股份,本次竞买获得的南宁百货股份为12,708,822股,占南宁百货已发行股份的8.78%。

    二、本次竞买的主要内容

    1、裁决的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最终裁定的日期

    2009年4月9日(2009年4月10日送达)

    3、拍卖机构名称

    岳阳市华兴拍卖有限公司

    4、拍卖时间

    2009年3月30日

    5、拍卖地点

    岳阳市华兴拍卖有限公司指定的拍卖厅

    6、拍卖案由、结果及法院裁定书主要内容

    拍卖公司受岳阳中院委托,于2009年3月30日上午8:30在拍卖公司指定的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南宁百货12,708,822股股份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该部分股份是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股份。本公司在拍卖会上以89,597,195元最高价竞得,并支付了全部价款。

    岳阳中院于2009年4月9日下达(2008)岳中执字第10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由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持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12;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12,708,822股股份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二、买受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过户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公司已经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三、本次竞买获得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竞买获得的12,708,822股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其中7,233,600股将于2009年6月16日方可上市流通,其余5,475,222股将于2010年6月16日方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数量占南宁百货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南宁百货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慕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东百集团营业执照;

    二、东百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岳中执字第103-3号民事裁定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股票简称南宁百货股票代码6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南路231-237号濠畔街320号13楼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2,708,822股     变动比例: 8.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否 □

    本公司根据未来实际情况的变化自主做出增持或减持南宁百货股份的决定,在未来12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南宁百货的可能,但没有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以下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赵慕

    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宁百货

    股票代码:6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时代金融中心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时代金融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洪波

    签署日期:2009年04月1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南宁百货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东百企业广州东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于2009年04月 14日签署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时代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册号码及代码:4403011115978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50486900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期限:自2003年06月25日至2053年06月25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
    李洪波总经理中国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南宁百货大楼权益股份被司法拍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南宁百货大楼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在未来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南宁百货大楼拥有权益之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09年3月30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相关拍卖公司拍卖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有的,由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持的南宁百货限售流通股12,708,822股,东百企业以89,597,195元最高价竞得,且支付了全部价款。依照有关规定,法院裁定:公司上述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归买受人东百企业所有。东百企业在办理完毕上述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后,将持有占公司总股本8.78%的股份。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南宁百货大楼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签署日期:2009年04月 1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广西南宁市
    股票简称南宁百货股票代码600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时代金融中心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 承 □                 赠 与 □

    其他 □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2,708,822股    持股比例:8.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0股         变动后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以下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9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