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吉氯碱”)被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1号裁定书判定进行重整的事项,已于2008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公告。2009年4月16日本公司收到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2号裁定书裁定:批准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重整程序。
《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摘要如下:
一、重整计划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本计划包括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债务人的经营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因素共七个部分内容。
二、海吉氯碱的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计421家,申报金额人民币104,782.26万元,美元3,189.53万元;已确认债权人409家,确认金额90,516.40万元。申报待确认债权人12家,申报金额人民币7,959.82万元、美元3,189.53万元。
上述负债不含管理人预提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9,786.55万元。在清算条件下,破产清理费用为3,367.98万元;在重整条件下,破产重整费用为1,616.30万元。
三、海吉氯碱资产的评估价值
经评估,海吉氯碱在2008年9月17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49,192.06万元。
四、假定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
如果海吉氯碱破产清算,管理人要通过快速变现企业资产的方式来清偿债务,海吉氯碱可变现资产价值为59,676.82万元。在依法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并按照法定程序支付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后,可用于普通债权分配的资产价值为19,129.48万元,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5.34%。
五、重整条件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
如果海吉氯碱重整成功,可用于清偿债权的企业资产价值将不会因快速变现等因素影响而大幅缩水,可供分配的企业资产价值将得到较大提升,与破产清算相比,重整清偿比例将显著提高。
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和原则,重整计划对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做出全额清偿的安排。普通债权中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60%清偿,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6%清偿。
六、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清偿期限安排
鉴于海吉氯碱重整再生的需要,重整计划制定了为期两年的执行期限。其中职工债权,自重整计划执行之日起3个月内清偿完毕。税款债权、担保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内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逐步偿还。普通股权中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部分,自重整计划执行之日起满4个月的月底前给付清偿额的50%,剩余部分在满9个月的月底前清偿完毕;普通债权中50万元以上的部分,在重整计划执行之日满12个月的月底前清偿20%,满18个月的月底前清偿40%,满24个月的月底前清偿40%。
七、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根据破产法要求,结合实际,重整计划制定了海吉氯碱经营方案,具体包括:尽快恢复企业生产;适时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进行工艺改造,形成规模效益;加强产品成本和质量控制;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等方面的内容。
七、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
(一)根据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的规定,在乌海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管理人在15日内向债务人移交企业财产和营业事务,并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期限为两年)。
(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本公司将充分关注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28 股票简称:兰太实业 编号: 临2009-00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连锁平台的建设,而连锁店作为连锁平台的主要构成部分,其店面形象、产品布局、销售流程、客户体验等,直接决定了店面经营质量,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品牌形象等有着重要的的战略意义。因此,自连锁发展初期开始,公司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致力于店面标准化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店面布局、店面形象、店面环境、店内动线、美陈设计、店面服务、购物流程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标准,并不断进行实践、完善。
自公司拓展连锁网络以来,主要以租赁店的方式进行开发。随着公司连锁店标准化建设的细化以及连锁发展的逐步深入,此种开发方式的不足日益体现:
由于租赁店物业软硬条件千差万别,不利于品牌连锁企业的统一形象、统一标准和统一服务的执行;很多围绕消费者需求体验开发的门店研究成果受物业所限无法得以实施;产品的出样、陈列、推广无法根据店面辐射群体的特点进行满足;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单店质量的进一步的提升。同时,租赁方式开设的连锁店在后续经营的稳定性以及到期续租时的租金水平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部分店面持续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
鉴于此,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连锁平台的升级,公司推出了“租、建、购、并”多样化的连锁开发策略。其中购置店较租赁店虽然能增强店面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但受所购置物业条件的影响,仍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公司连锁店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为深化连锁店面标准化建设,构建持续化发展的连锁平台,提升店面经营质量,公司计划推进以“统一标准定制开发、满足顾客服务体验”为核心的自建店开发模式。
自建店开发模式下建设的店面,完全以顾客为导向,在交通停车、楼层布局、动线设置、环境感受、辅助功能、产品展示、购物流程等消费细节方面设立了统一的设计标准和经营标准,在全面推动公司连锁平台升级的同时,更加贴合顾客消费需求,实现品牌、服务和经营的内涵提升,促进单店经营质量提高。此外,由于此类店面所具有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也能够有效规避物业持续租赁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但相比租赁店,自建店开发周期较长,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公司将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适时推进核心旗舰店的自建开发计划,并选择合理的开发方式。
在推进自建店开发过程中,公司将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1、自行开发
公司根据自身连锁发展规划及自建店标准,选择购置合适地块,并委托具有建筑资质的企业进行建设。
2、合作开发
公司通过与具备一定资质的全国性、区域性商业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由其根据公司自建店规划及标准定制开发符合公司要求的店面,公司再向其进行购置或长期租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公司合作开发的对象也包括公司第二大发起人股东江苏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于其已启动的新街口项目以及即将动工建设的无锡项目,公司拟与其合作,尝试推进此种形式的自建店开发。
公司将进一步根据店面规划与发展计划,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加强实施方式的研究和创新,并逐步固化合作模式、交易条款、操作流程等。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公司还将根据连锁发展整体规划和经营情况,针对每一个自建店建设项目,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7日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建店”模式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9-016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建店”模式的说明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9年3月31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按照财务报告合并口径计算的2009年一季度发电量为242.2亿千瓦时(详细情况见附表),比去年同期下降1.48%;上网电量完成225.2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下降1.33%。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电力市场用电需求降低。
附表: 2009年一季度本集团发电量及上网电量等情况(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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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各电厂及附属公司之股权比例均为截止至2009年3月31日之股权比例。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6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一季度发电量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09-0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一季度发电量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09-01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股东赤峰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鑫业”)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赤峰鑫业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质押其持有的国恒铁路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2009年2月24日,赤峰鑫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赤峰鑫业因向深圳市五洲协和投资有限公司拆借资金,质押其持有的国恒铁路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2009年4月10日,赤峰鑫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此笔股份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两次总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截止本公告日,赤峰鑫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9,249,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78%。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赤峰鑫业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有3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1 股票简称:明天科技 编号:临2009—013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我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吉氯碱”)破产重整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争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各相关主体方进行沟通、协商,确定有关情况,妥善处理该重大事项相关事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4月17日、4月20日继续停牌。力争于4月21日(星期二)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票交易复牌。
由此对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董事会向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对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09-015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权证代码:580023 权证简称:康美CWB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08康美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须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2008年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8康美债”)在其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公开披露评级结果。
2009年4月,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对本公司“08康美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维持本公司“08康美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ST东北高 股票代码:600003 编号:临2009-010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4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于2009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已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股东将于4月21日参加紧急行业会议,故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延迟至2009年4月24日上午8:30,股权登记日、审议内容及其它会议相关事项均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对因延迟会议时间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表示由衷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6日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钢CWB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公告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权证简称:武钢CWB1 临2009-31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权证代码:58001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钢CWB1”认股权证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2009年4月16日,共计152,333份 “武钢CWB1”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剩余未行权的727,347,667份“武钢CWB1”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武钢CWB1”认股权证行权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7,838,152,333股,比权证行权前增加152,333股。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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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09-019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披露了《2008年年度报告》和《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报告中报告期末股东户数填报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1、《200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第三部分“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更正为:“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 217,224 户”。
2、《2008年年度报告摘要》中:§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股东总数”,更正为:“股东总数: 217,224 户”。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谅解。
特此更正。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 4月17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ST大唐 股票代码:600198 编号:临2009-022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4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唐电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4号楼602-2”,名称变更为“大唐电信(天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6日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股票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编号:临2009-01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将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并于2009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