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本公司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
华夏成长混合(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0001)、华夏债券(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001/C类基金代码:001003)、华夏回报混合(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01)、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代码:003003)、华夏红利混合(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11)、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基金代码:002021)、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基金代码:000021)、华夏稳增混合(基金代码:519029)、华夏蓝筹混合(LOF)(基金代码:160311)、华夏全球股票(QDII)(基金代码:000041)、华夏行业股票(LOF)(基金代码:160314)、华夏希望债券(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011/C类基金代码:001013)。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上述基金合同要求,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或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并已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09年4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扣款三方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持有招商银行储蓄卡或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最高为200,000元人民币(含200,000元)。
六、扣款方式
(一)投资者以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或招商银行储蓄卡或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二)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三)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七、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一)投资者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或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活期账户一本通,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华夏回报二号混合,申购费率为0.8%;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其他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申购费率统一为0.6%。
(二)投资者使用招商银行储蓄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
(三)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上述费率优惠。
(四)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3工作日起查询华夏全球股票(QDII)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自T+2工作日起查询其余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九、解约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主动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十、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帮助手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扣款三方协议》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二)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