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7日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814,369,661.12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1,436,966.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6,762,750.29元,200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3,069,695,445.30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8 年年末总股本573,357,9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4,671,594.00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证监局的要求,结合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主要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2、修改《公司章程》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修改为:
“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的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一)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二)将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
(三)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予以转让;
(四)委托他人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或与他人就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达成协议;
(五)变更名称;
(六)发生合并、分立;
(七)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接管或决定解散、申请破产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八)其他可能导致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发生转移的情况。”
3、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修改为:
“第六十七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但公司召集股东大会的公告对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登记终止时间有规定的,按照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告确定和要求的办理参加或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手续的时间,开始和停止办理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事宜。
经审核,不属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或者虽然属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但却没有按照公告通知的登记时间办理参加或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报到登记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之委托代理人,无权参加、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尚未披露信息的保密性,尊重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通过正常渠道及时获取公司信息的平等权利,防止不具备参会资格的股东或第三人因不适当的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而在公司信息正式披露之前获取、传播相关会议信息从而导致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提前泄露,损害了未参会股东通过正常渠道及时获取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信息的平等权利,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或董事会秘书有权谢绝在股权登记日未在册的股东或虽在册但未按照公告通知的要求或时间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效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之委托代理人及任何不具有参会资格的第三人参加、出席、列席或旁听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述人员均不得参加、出席、列席或旁听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4、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在经审核或审计有盈利的情况下,应当向股东分配利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
公司可以决定以年度或半年度作为利润计算时段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审核同意,由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将在统筹兼顾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正常经营对资金需要的基础上向股东分配利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四)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应有一次现金分配股利。
(五)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在公司年度盈利但却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相应的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公司资金。”
6、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四条: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同股同权同利;
(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
(一)同股同权同利;
(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后《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0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2009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支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表示了同意的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以上关联交易议案表示了同意的意见。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09-00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会议审议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09-00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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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修刚
注册资本:10,420万元
主营业务:梅花鹿饲养 梅花鹿系列产品加工 药材种植 销售 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 煤炭及制品 化工产品批发 包装材料 包装品制造 装潢 纸制贫分装销售 油墨销售 铝塑制品制造 玻璃制品制造 食用糖 食用乙醇及农副产品批发***
地 址:西环委1组
2、关联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因本关联交易为采购原材料及包装物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考虑到各种原材料、包装物及物价上涨因素,预计2009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12,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市场定价。
2、本次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本次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项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购买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物事项,保证公司原材料及包装物的集中采购很有必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物,从而降低成本、供货及时、保证质量。
3、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4、此类关联交易全部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公司、延吉公司、洮南公司等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原材料及包装物采购,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签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独立董事毕焱、李明、高真茹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交易以市场定价为原则,价格合理,公司原材料及包装物的集中采购有助于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及时供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是公平的。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09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是日常原材料及包装物供应,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六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09-00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1.召开时间: 2009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 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此次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814,369,661.12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1,436,966.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6,762,750.29元,200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3,069,695,445.30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08 年年末总股本573,357,9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4,671,594.00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4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 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 133700
联系电话: 0433-6238973
指定传真: 0433-6238973
联 系 人:王振宇
3、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通过2008年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主要框架,以各项规章制度为主线的规章体系,使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合法、科学、规范。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综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基础性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内审工作条例》等业务内控制度。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已在业务流程、财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等多个方面严加管理,规范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和程序,能够有效地照章办事,将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公司已设立集团审计处,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审计。
二、内部控制重点控制活动情况
1、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运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强化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通过对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学习并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报表等方式对各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公司依据考核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业绩评价,确保子公司的经营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并评价子公司经营管理绩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风险进行控制,如对资金、担保、贷款、投资和交易等具体业务实行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有效地形成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和风险的监管。
后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制结构及持股比例图表。
2、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等做了详尽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实施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目前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原材料,采用集中方式采购,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和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批准,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发生的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资金权限,董事会下设投资委员会按照投资委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公司投资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敦化塔东矿业30%的股权,已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
6、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原则、主要内容、披露要求、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措施、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联系方式及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并在信息披露前做好保密工作,坚持法规为度,公平为准。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及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使全体股东利益得到保障。
三、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精神,公司进一步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但在以下方面仍需加强:
1、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2、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内控问题受到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公司已建立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本公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合理、完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经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的。随着社会大环境及公司发展的变化,公司应当与时俱进,根据自身发展状况、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2、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监督。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领导和决策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及时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建立、修订和完善,该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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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在创造利润、为股东负责的同时,兼顾消费者、员工、债权人等相关方权益,努力促进公司与社会、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打造“诚信敖东、和谐敖东”, 在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以公司影响力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公司自上市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规范运作,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构架的规章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
2、充分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分别对股东大会的职责、召集与召开程序、股东大会的提案与审议、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等均作了清晰严格的规定,同时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通过网络投票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增加了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力的途径。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资者,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未实行差别对待、有选择性信息披露,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4、制定切实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1996年公司实施10送2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7年实施10转5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10送3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0年实施10派2元(含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2年实施10派2元(含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3年实施10转5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4年实施10派1元(含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6年实施10转10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向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职工权益保护
1、自创立之时,以人为本、人本管理思想在公司就落到了实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能够充分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极大的增强了工作积极性。
2、高度重视员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公司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为员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注重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保护设施,通过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完善制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公司安全生产,建立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保网络,从车间主任到安全员都能有职、有权、有责地发挥作用,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积极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公司人事部结合GMP管理文件,较好的完成各个岗位员工培训工作,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如执业药师按时参加州药监局组织的后续培训等。2008年公司联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敖东企业管理研究生进修课程顺利完成,不仅开拓了员工视野,提高了员工的业务水平,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人才。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1、公司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对所有原辅料供应商,按照《分供方评审》要求,严格进行资质审核,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每季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按生产组织计划的实际需要,分期、分次签订合同,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情形,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保证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质量安全关系重大。公司作为吉林省药品质量管理的试点单位,时刻把药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吸取有些食品药品企业的质量事故教训,教育员工牢固树立质量为企业生命的意识。质量管理部根据公司授权,对凡是有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行为,都可以行使否决权,使质量管理变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可控的全方位管理,做到产品“零缺陷”、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允许出厂,充分体现品牌的背后是品质,品质背后是责任。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抓环境保护工作,在年初就制定相应的计划,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年度经营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先后对锅炉除尘器全部进行了改型换代;对污水处理站及部分地下管道进行了技术改造,每年可为公司节约8,400公斤碱和氯化铝,减少用电近30万度;实现了废水二次利用,既降低了废水排放,提高环保效益,又降低了能源消耗,每天可节约用水60吨;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建成了COD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实现了污水排放参数自动化检测,是公司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采取的又一举措,各项排放指标也显著降低,完全满足国家的排放要求,公司荣获吉林省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1、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药监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与政府机关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做好相关政府部门的参观、考察接待等工作。
2、公司及下属企业积极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合作与交流,学习行业领先技术工艺,吸收借鉴好的经营模式和先进管理方法,取长补短。
3、公司积极响应敦化市政府号召,年年开展“双日捐”活动,即每名员工捐出自己两日的工资,向社会奉献自己的爱心;根据敦化市血站的需求,组织员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在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立即行动起来于5月14日捐赠现金100万元,随后公司员工全体参与了抗震救灾捐款活动,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共募集到捐款116.54万元,地震无情人有情,每一位敖东人将用自己的爱心与灾区人民同舟共济,支援灾区的救援和重建;公司党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交纳特殊党费为灾区捐款。
三、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计划
2008 年,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企业是股东的企业,企业是员工的企业,企业更是社会的企业,作为医药上市公司,保障群众安全用药是重中之重。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将以积极的态度履行社会责任,更加重视利益相关方、环境保护、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地区经济发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6,620,024 | 25.5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273,866 | 4.23 |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 19,441,061 | 3.39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2,037,084 | 24.77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2009年 总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的 比例(%) | 2008年 总额(万元) |
采购原材料及包装物 | 敦化市金诚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12,000 | 40-50 | 7,325.20 |
序号 | 决议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审议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
5 | 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 |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