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17日上午9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486号杏园大酒店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耀平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5357.3269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25076.6945万股21.3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2008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2.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3.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5.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5,702,286.9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0,228.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781,407.81元,减去2008年实施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0,061,356.0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852,110.03 元。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250,766,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9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总计25,076,694.5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5,775,415.53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250,766,9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1股,共计转增27,584,364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尚余100,311,019.53元。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其报酬。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7.审议通过公司二〇〇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陵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票0.994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100%,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对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在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5357.3269万股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21.36%,反对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陈应宁律师、金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13 股票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09-01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09-015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权证代码:580025 权证简称:葛洲CWB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6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投资的BOT项目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通车试运营。按国家规定,试运营期两年。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属于我国“7918”高速公路规划网中的纵五线,是湖北省交通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北起麻城市,途经麻城市、新洲区、团风县、黄州区、浠水县等五县(市、区),南止于浠水县,全长147.115公里。该项目计划工期4年,于2006年8月动工兴建,2009年4月工程总体完工,比计划工期提前16个月,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7.25亿元。本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湖北武汉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按85%和15%的出资比例共同组建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经营期限为30年。经营期内,收取车辆通行费作为投资回报。经营期满后,将该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
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是本公司继湖北襄荆高速公路之后,控股投资兴建的又一条高速公路。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09-016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权证代码:580025 权证简称:葛洲CWB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单价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为2009年5月上旬,完工日期为2013年3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工期4年,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9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与右侧闸坝土建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总价36997.16万元。
本合同工程主要内容为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与右侧闸坝土建工程。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本合同工程项目设计结构所需的主材(钢材、水泥、粉煤灰)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本合同工程项目除工程量清单备注栏内注明“固定总价承包”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按单价承包。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的主要风险为建筑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7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09,881,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8%。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佳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供应商品及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64,068,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担保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64,068,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 审议通过《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公司新增、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209,881,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除第五项和第十一项以外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项和第十一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21日、2月20日、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蔡波律师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岳阳纸业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09-010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ST夏新 编号:临2009-016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关联董事朱以明、王建军、林国良、苏端、徐海和、卢振宇、曾宪校回避表决。有权表决票数为4票。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委托加工生产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moi Electronice (Singapore) Pte Ltd(即“新加坡夏新”)委托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制造、组装、测试手机产品业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200万港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委托加工生产关联交易公告》。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ST夏新 编号:临2009-017号
委托加工生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moi Electronice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夏新”)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开发科技”)签署委托加工生产合同,委托香港开发科技进行制造、组装、测试移动电话产品业务。
一、预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
该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香港开发科技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系我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最终客户向香港开发科技支付全额货款后,香港开发科技应在5个工作日将实收全额货款扣除其应收货款后的应付款项打入指定帐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抵扣、冲销应付货款。香港开发科技经营稳健,财务风险较低。因此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支付应付款的风险非常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新加坡夏新向香港开发科技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委托香港开发科技制造、组装、测试移动电话产品。
2、签订的委托加工生产合同为框架协议,加工订单为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加坡夏新向香港开发科技发出加工订单,香港开发科技严格按照加工订单的要求向新加坡夏新供货。
3、货款支付和结算方式:香港开发科技收到新加坡夏新最终客户的全额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实收全额货款扣除香港开发科技应收货款后的应付款项打入新加坡夏新指定帐户。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但有效期在剩余1个月之前为止如未收到双方的结束合约等的书面通知时,此合约在相同的条件下自动更新并续签1年,依此类推适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合作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可充分利用关联方在生产、制造领域的竞争优势,结合公司的较强的移动通讯产品研发设计实力,拓展市场,实现双赢。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审议程序
2009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委托加工生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以明、王建军、林国良、苏端、卢振宇、徐海和、曾宪校回避表决。
正式表决前公司独立董事王士元、黄蓉芳、周汉树、顾涛发表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意见,并在正式表决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