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精功控股承诺,自《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其负责解除公司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所作的担保下的贷款。
截至到年报披露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已解除所有公司为其作的担保下的贷款。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077,071.5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4,254.64万元,余额0.00万元。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狠抓制度落实,确实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未发现违反有关法规和制度的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也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大的规定,交易价格均以评估价值和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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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合并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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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母公司利润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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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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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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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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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小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斯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志余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1)会稽山自2007年12月开始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2008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2008年9月,公司受让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1.8亿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净资产为198,245,165.04元,成立日至期末实现的净利润为-1,754,834.96元。
3) 200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新东区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独资设立绍兴县众联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绍兴县众联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7,560.50元,成立日至期末实现的净利润为-117,560.50元。
董事长:沈小军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