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9:信息大全
  • 10:专版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热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9 4 18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11版:信息披露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09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110版)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人民银行规定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未来,如果商业银行可以自由调整存款利率,管理人将与托管人协商确定基准利率。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推出其他的基金管理费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浮动费率方式。本基金如按浮动费率收取基金管理费,则年费率浮动范围最高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5%。如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推出新的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种类的调整

      本基金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增加其他种类的基金费用。如本基金仅对新发行的基金份额适用新的基金费用种类,不涉及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①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②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③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④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5%。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申购金额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例一: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设立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赎回费用、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

      (3)T日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无。

      (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费用,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需收取正常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3)转入基金费用:对转入基金申购费费率进行优惠,收取优惠申购费,细则如下:

      ①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前端收费基金II(I→II)

      如果I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I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其差额部分即为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反之,则转入II基金时的申购费率优惠至0。

      特例处理:由于华夏红利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500元,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申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前端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1,0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红利收取固定申购费用500元,对于转换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收取固定申购费用1,000元。

      第二,前端或后端收费基金I转入后端收费基金II(I→II)

      转入II基金的已持有期为I基金后端申购费率为0的年限。例如,A类或B类华夏债券基金份额转入华夏大盘精选后收费,转入时即视为已持有华夏大盘精选满5年。

      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华夏复兴、华夏策略转入其他可做转换业务的后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免收后端申购费用。

      ②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与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

      第一,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

      转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二,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前端收费,按优惠的申购费率收取,公式如下:

      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特例处理:华夏现金增利或华夏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转换金额1000万元以上,实际收取申购费如下:

      华夏现金增利或华夏债券C转入华夏红利前,实际收取申购费=5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华夏现金增利或华夏债券C转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优势增长,实际收取申购费=1,000元-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第三,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转入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后端收费

      在计算转入基金的持有年限时,其持有期从买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开始计算。

      上述为处理申(认)购时间不同的多笔基金份额的转出的情况,对转出基金持有时间的确定有特殊规定,即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③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的基金之间的转换(目前包括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债券C类)不收取转入基金费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0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二)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销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新增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删除了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直销机构等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五)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六)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七)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09年1月1日-2009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预计亏损350-400万元。

      3、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65,262.85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股

      三、业绩变动的原因

      公司主要产品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分别地处西北和东北地区,冬季不适宜生产,相关的工程施工也在冬季暂停进行。但同时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除生产外的其他业务活动仍然正常进行。

      因此公司第一季度的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为本部和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季节性停工。第一季度的非经营性亏损不会对公司全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09年4 月27日披露的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八日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09-02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2009年4月1日的提示公告,义乌市将组建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四大直属国有独资公司。2009年4月17日上午,义乌市召开了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四大国有独资公司授牌仪式,第二大股东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更名为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向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有关情况如下:

      1、名称由“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变更为“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姓名由“赵金池”变更为“金方平”;

      3、公司类型由“联营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号由“3307821000583”变更为“330782000094743”;

      5、其他未作变更。

      至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另外,公司第一大股东营业执照变更也已完成,名称由“义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义乌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由“义乌市南门街213号”变更为“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九楼”;其他未作变更;根据国资改革要求,其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将划出给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下一步,公司将会同义乌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相应持有股权划转的申报工作。

      三、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九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股票代码:600415                 公告编号 临2009-00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以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日在承租人账面显示的固定资产净值为2亿元的自有设备,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融资金额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56%,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87%,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民生租赁公司与我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与民生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帐面净值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民生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保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

      法定代表人:孔林山

      注册资本: 32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司帐面净值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

      资产价值: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日设备在承租人账面显示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为2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帐面净值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设备

      2、融资金额:20,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民生租赁公司,同时再与民生租赁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民生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3年共计12期,每期租金18,165,105.78元。

      5、租赁担保: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租金后付法,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民生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象征性价格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8、象征性价格:5000元。

      9、起租日:民生租赁公司租赁物购置款项支付之日。

      10、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09-010

      转债代码:110078        转债简称:澄星转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益民多利债券型基金(以下简称:益民多利债券)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2009年4月22日通过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赎回益民多利债券型基金10,404,481.28份,赎回费率为0%。

      本公司自2008年5月21日至今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已经超过6个月锁定期。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8日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赎回益民多利债券型基金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李泽刚先生因个人原因休假30日以上,经公司决定,在此期间,李泽刚先生管理的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同为该基金基金经理的史博先生继续进行管理,其管理的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由现为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梁辉先生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北京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8日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由他人代行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山东省科协、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首届山东省十大杰出工程师的决定》,公司董事长逄奉建同志被授予“首届山东省十大杰出工程师”荣誉称号。

      事迹简介:

      逄奉建,男,4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研究员,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持完成了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火炬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首创了粘纤与浆粕生产废水综合处理等10余项新技术,研制了新型湿法纺丝机等6种新装备,开发了阻燃纤维等20余个新品种。主持完成的《年产45000吨粘胶短纤维工程系统集成化研究》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国家授权专利6项,何梁何利基金青年创新奖1项,桑麻纺织科技奖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被评为首届山东省十大杰出工程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9-01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被评为首届山东省十大杰出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银行帐户被冻结暨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和2008年7月17日披露了《诉讼公告》,因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诉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中敖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银行帐户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昨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执裁字77号),其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将存款余额241867元扣划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经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获悉,公司在建行海口市龙珠支行(公司基本帐户)、中行海口市海甸支行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241867元已被扣划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解除了对公司在建行海口市龙珠支行(公司基本帐户)、中行海口市海甸支行的银行帐户冻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帐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联油         公告编号:2009-033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帐户解除冻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