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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纪鹏:开启创业板有“八项注意”
    投行:保荐机构担子更重 应切实把好上市第一道关
    拟上市企业:保荐办法
    符合创业板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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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上市企业:保荐办法符合创业板特点
    2009年04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拟设35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适当扩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建立审核专业咨询机制、上市督导期延长至“三年又一期”,是修改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最引人注目的三点内容。多位拟上市创业板的企业代表认为,上述办法符合创业板特点,将有利于提高发审效率和提高创业板上市企业质量,并将从制度上保障中国创业板取得成功。

      针对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拟设35名的提议,拟上创业板的厦门市美亚柏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祥南感到由衷的高兴。他认为,此举与创业板自身特点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发审效率。

      “创业板最重要意义是国家政策导向,即国家要建立创新型的社会,让更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这无疑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推动越来越多高科技人才从事创业活动,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创业、创新高潮。”刘祥南说,“针对拟上创业板企业规模较小、数量较多这一特点,独立成立的35人发行审核委员将强化审核力量、提高效率。”

      “企业最担心发审委委员不了解自己的行业,”刘祥南说,适当吸收熟悉行业技术和管理的专家,建立审核专业咨询机制,有利于解决企业这一隐忧。

      刘祥南认为,行业内部人士比财务专家对行业前景更为了解,吸收相关专家将有利于对企业真实情况做出判断,切实把好创业板市场准入关。

      同样拟上创业板的甘肃大禹节水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栋则表示,“让专家参与创业板发审会,将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意识,提升发审委委员的决策能力。”

      以上两位创业板企业代表都认为,创业板企业行业覆盖面广、技术和模式创新性强,发审委委员不可能对各个行业都深入了解,因此多听行业技术和管理专家中肯的意见,对准确判断和把握拟上创业板企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非常有帮助,将有利于切实提高审核质量和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

      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规模小、风险高,创业板对拟上市企业适当延长了督导期。对此,刘祥南说,此举有利于减小创业板上市企业的风险,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王栋表示,创业板适当延长保荐人的督导期这点非常关键,此举将有利于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

      “中国创业板要走好走稳走长,关键在于要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创业板上市质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创业板的整体市场形象,进而关系到中国创业板能否取得成功。”王栋说,“这从制度上保障中国创业板将取得成功,这也坚定了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信心和决心。”

      据王栋介绍, 3月30日,该公司已经准备递交主板上市申报材料,得到创业板批准的消息后,公司连夜开会,决定撤回来转上创业板。“现在,我们企业的最大心愿就是希望创业板尽快开市挂牌。”王栋对中国创业板市场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