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政策性农险
2009年04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偿付能力100%以下免进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发布的56号文《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首次对从事政策性农险保险公司的进入门槛及经营进行了规范:原则上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上的公司才可以从事该项业务。
《通知》还要求险企要具有比较完善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才;具有较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等需要;有较为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完备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预案。
近年来,中央非常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占农业产值很小的比例,覆盖面积不足,发展模式欠成熟,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相对有限。因此,政策性农险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