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
1、经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集团”),获悉华普集团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询问公司管理层后,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仲裁结果可能在5月7日之前出来外,目前及未来两周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目前仲裁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公司财务状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度和结果,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情况及对业绩的影响。
如果仲裁结果出来后,且判中地公司败诉,公司将按会计准则提取相关损失,如果该损失需计提到2008年度,将可能导致更正2008年报,造成2008年度出现亏损,从而使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票暂停上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刊、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