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两国有望签署更多资源合作协议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本报记者 陈其珏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上周达成了一项10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在上周末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哈萨克斯坦政府一位高级官员表示,哈中两国将合作签署更多的涉及能源和非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其中包括铀领域的合作。
据中石化官方网站编译的消息显示,哈萨克斯坦主权财富基金首席执行官凯拉特·克利姆别托夫在出席博鳌论坛期间透露:“我们预计中国公司将向哈萨克斯坦的不同领域投资30亿至50亿美元”。
他表示,除了石油,哈萨克斯坦和中国将在铀领域和发电领域签署合作协议。此外,哈萨克斯坦还将在采矿、化学制品、石化制品和非能源领域与中国进行合作。
“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官员将在4月27日会见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讨论两国铀合作问题。”克利姆别托夫透露,中国的铀公司有望开发哈萨克斯坦的Semisbay铀矿。
去年11月,哈萨克斯坦铀公司Kazatomprom曾对外宣称,哈萨克斯坦和中国已同意合作开采铀矿并在哈萨克斯坦把铀加工成核燃料。
“这对中国的能源安全和多元化战略都具有相当的意义,而且在当前阶段签订这类协议,正是利用了油价相对较低的好时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的林伯强教授对本报记者说。
“目前,中亚被认为是继中东以后全球的第二大油库。加上其紧邻中国的地缘优势,中哈双方都将从中获益。”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俄罗斯与中亚研究室副主任张耀向本报记者表示。
上周,中哈两国曾签订协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向国有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贷款50亿美元。中石油集团则与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股份公司签署了《关于扩大石油天然气领域合作及50亿美元融资支持的框架协议》。这成为中国“贷款换石油”战略的第四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