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0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权数额366,734,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二00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二00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二00八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二00八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二00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二00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755,750,634.49元,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575,063.45元、一般风险准备金75,575,063.45元、交易风险准备金75,575,063.45元后,加上吸收合并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入的未分配利润581,456,324.60元和年初未分配利润10,010,431.70元,2008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120,492,200.44元,扣除尚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11,404,684.5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9,087,515.92 元。
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00,121,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0股(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预案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财会函[2008]60号“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此项规定,对2007年度原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用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控股合并原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事项中形成的合并商誉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08年度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07年财务报表的影响数如下:
项 目 | 2007年12月31日 |
商誉 | -177,723,327.45 |
资本公积 | -177,723,327.45 |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聘用二00九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聘任的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聘期即将届满,鉴于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改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二00九年度的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366,734,74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程序。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荣、彭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