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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2009-1Q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姓名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孙佳华董事因公出差张帆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湛飞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2,598,764,207.392,596,226,505.51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85,392,226.421,794,013,684.67-0.48%
    股本547,400,000.00547,400,00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3.263.28-0.6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284,621,073.18246,525,477.3515.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45,844.245,642,936.89-24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160,581.06-32,397,323.42-104.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2-0.08-50.00%
    基本每股收益-0.01470.0103-242.72%
    稀释每股收益-0.01470.0103-242.72%
    净资产收益率-0.45%0.32%减少0.7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0.43%0.36%减少0.79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05,316.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2,425.57
    所得税影响额119,842.99
    合计-377,899.12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2、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

    3、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罚款支出、捐款支出。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1,01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1,066,97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29,789,634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杰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878,661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麟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283,481人民币普通股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6,590,000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3,683,69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821,111人民币普通股
    孔镇坚2,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兴华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96.62%,主要原因是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45.34%,主要原因是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持股30%以上股东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股份限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集团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已持有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严格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2.公司上市前原发起人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严格履行;2.公司上市前原发起人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0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200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0%-90%。
    2008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277,411.7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是锑钨产品价格下降较大。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15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刊登《关于20008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编号:2009-14),增加《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为第15项议案。

    ● 本次会议《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建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463,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9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2008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09年度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余额不超过80,00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贷款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的需要决定相关项目贷款的具体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2008年末总股本54,7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现5,47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4,182,526.31元结转下一年度。考虑公司实际情况,2008年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71,1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反对244,852,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弃权16,339,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未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此项议案时予以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8,396,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⑴选举杨开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⑵选举陈建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⑶选举孙佳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⑷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⑸选举成辅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⑹选举王善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四名当选董事和两名当选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⑴选举胡春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⑵选举樊海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289,463,5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两名当选监事与通过公司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提案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鑫集团”)提交,金鑫集团目前持有公司44.04%比例的股份,提案内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 《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08〕251号)文件精神,金鑫集团提议聘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辰州矿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45,032,3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44,381,1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08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薇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16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结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公司一届六次员工会员代表大会提名,2009年4月18日,公司一届六次员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组长联系会议签名表决,选举朱本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2009年4月18日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朱本元,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湘西金矿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鱼儿山坑口坑长、副矿长,辰州有限副总经理、董事、工会主席、监事,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1,5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17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9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了所有董事、监事、高管及保荐人代表。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孙佳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帆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陈建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陈建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聘任李希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中平先生、刘勇先生、张帆先生、崔文先生、潘灿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1、聘任李中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聘任刘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聘任张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聘任崔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聘任潘灿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湛飞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六、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崔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和聘任符合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七、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文松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八、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谢升高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九、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十、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和进口开证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2009年6月5日至2010年6月4日,为期一年。

    独立董事在审核该议案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刊登在2009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一、李希山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希山,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在读选矿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选矿厂副厂长、厂长、采供中心主任、湘安钨业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50,87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李中平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中平,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湘西金矿团委副书记、选矿厂厂长、工会主席、副矿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刘勇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刘勇,男,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冶炼厂副厂长、厂长、科协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张帆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张帆,男,1969年出生,硕士,曾任北京清华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修水县地原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湛飞清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湛飞清,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贸促会湖南分会财务部副部长、湖南省利达国际贸易总公司财务处长、湖南长城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湖南同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崔文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崔文,男,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生产发展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湘安钨业经理,沃溪坑口坑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潘灿军先生简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潘灿军,男,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地质工程师,历任龙山金锑矿地测科科长,企管科科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新龙矿业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二)其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八、王文松先生简历

    王文松,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现为辰州矿业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兼证券部部长。

    九、谢升高先生简历

    谢升高,男,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助理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南山区平乐嘉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辰州矿业纪委办监事会主管,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主任兼法律事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18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9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所有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胡春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以全部3票选举胡春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一季度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一季度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报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本次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为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和进口开证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19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锑钨”)向银行贷款和进口开证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期限自2009年6月5日至2010年6月4日,为期一年。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担保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第九章9.11条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南省中南锑钨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80.7506万元

    法人代表:陈志凯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五一东路80号外贸大楼9楼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进口和矿产品(原料)的进口业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85.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益阳市华昌锑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36%股份,湖南省安化县渣滓溪锑矿和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其4.47%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中南锑钨资产总额8,998.31万元,负债合计4,814.33万元,资产负债率54%。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45,510.29万元,净利润114.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进出口业务的发展,解决其目前面临的流动资金缺口,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南锑钨提供最高额为4,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

    中南锑钨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责任累计额为10,500万元(包括本次为中南锑钨提供的4,0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85%,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0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00%,全部为控股(全资)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具体明细见下表:

    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性质担保方式对外担保责任额度(万元)实际发生担保贷款额度(万元)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备注
    中南锑钨控股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4,0000一届十三次董事会未实际发生贷款
    新龙矿业全资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2,5000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已归还
    中南锑钨控股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4,0000二届一次董事会
    合计  10,5000  

    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中南锑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如实、全部提供了公司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详细说明,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