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二号)召开。
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数255,297,34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7.31%。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保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由董事、总经理辛永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赞成的股份数为255,297,3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茂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中兵光电 股票代码:600435 编号:临2009-016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11人,实到会董事人数占应到人数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通讯表决,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008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在3500万元额度和半年(六个月)期限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资金的支持下,保证了经营的资金需求,也节约了财务利息支出,达到了预期效果。现该笔资金已如期归还。
为降低向银行融资的费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还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将于2009年10月19日之前归还,预计该项措施可为公司节支财务费用85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满后,公司将以自有流动资金或现有的银行授信额度确保按时偿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