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土地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茵置业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淮安中茵置业有限公司在淮安市通过现场挂牌竞价方式取得淮安市2009G020K03号枚乘路北侧地块(地块名称:枚乘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37479m2,约合56.2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居住70年。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成交价人民币6380万元。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T天华 公告编号:临2009-023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于199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2004年度、2005年度连续两年亏损,自2006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天华股份”变更为“*ST天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更为5%。2006年度,因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5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
本公司于2008年7月8日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获得了持续经营的业务及资产,提高了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于2008年7月8日起变更为ST天华。
公司2008年度报告已于2009年 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751.9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919.9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0.84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08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13.3.5条及13.3.6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
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2009年4月21日停牌一天,自2009年4月22日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由于公司名称已由“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由“ST天华”变更为“中茵股份”,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到10%,股票代码600745不变。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T天华 公告编号:临2009-02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
履行重组及股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集团”)曾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改中作过相关承诺,本公司已于2008年7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现将中茵集团有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1、中茵集团承诺:重大资产重组中置入本公司的资产2007年、2008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应分别达到7370.31万元和9314.78万元,如不能达到中茵集团应以现金补足。置入本公司的资产2007年、2008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841.29万元和9560.21万元,均已达到盈利预测。
2、中茵集团在本公司股改时特别承诺:在本公司股改实施日起一年内解决本公司不低于5000万元帐面债务(含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计提的预计负债),现已解决38,457,585.40元(详见2009年3月14日之《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余额将在2009年7月8日(本公司股改实施日)前解决。
3、中茵集团特别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完成后,“中茵”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现“中茵”商标将在2009年5月底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届时将按承诺办理转让手续。
4、中茵集团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中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除本公司外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现已完全履行该承诺。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