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董事 | 蒙进暹 | 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李晶代行表决。 |
董事 | 陈惠芬 | 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徐鸣凤代行表决。 |
独立董事 | 孙卫国 | 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党玉松代行表决。 |
独立董事 | 王春杰 | 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党玉松代行表决。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鸣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40,137,384.17 | 1,471,299,215.43 | -2.1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28,570,613.79 | 681,429,720.24 | 6.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21 | 3.94 | 6.8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7,582.60 | -83.0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1 | -66.67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140,893.55 | 47,140,893.55 | 32.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7 | 0.27 | 28.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7 | 0.27 | 35.0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47 | 6.47 | 增加1.3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6.41 | 6.41 | 增加1.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62,0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0,612.3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6,032.08 |
所得税影响额 | -117,412.24 |
合计 | 429,218.0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2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
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342,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庆聚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81,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4,412,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96,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3,924,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垚 | 3,757,0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24,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3,573,6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应收票据 450,000.00 747,032.32 -297,032.32 -39.76%
预付账款 46,693,076.26 75,527,740.78 -28,834,664.52 -38.18%
其他应收款 6,808,320.37 14,125,413.45 -7,317,093.08 -51.80%
其他流动资产 34,562,860.05 4,863,881.90 29,698,978.15 610.60%
应交税费 -57,980,121.85 -11,794,754.89 -46,185,366.96 -391.58%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财务费用 -1,182,130.55 -141,311.47 -1,040,819.08 -736.54%
资产减值损失 -1,389.23 -769,180.98 767,791.75 99.82%
投资收益 1,721,840.07 3,152,870.45 -1,431,030.38 -45.39%
营业外收入 631,845.55 1,964,796.29 -1,332,950.74 -67.84%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987,582.60 5,829,148.39 -4,841,565.78 -83.06%
投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50,353,780.08 -440,085.54 -49,913,694.54 -11341.82%
筹资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 -24,506,000.00 -8,138,528.00 -16,367,472.00 -201.11%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39.76%,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减少。
(2)预付账款期末较年初减少38.18%,系各公司加强预付款管理及时清收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减少51.80%,系其他应收款项及时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610.6%,系已支付待摊销的租金。
(5)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减少391.58%,系各公司本期增值税留抵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36.54%,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9.82%,系本年收回其他应收款冲减对应坏账准备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39%,系本期确认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7.84%,系上期对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3.06%,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341.82%,系本期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01.11%,系本期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超过三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法定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禁售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分红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物美商业承诺在新华百货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并且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新华百货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违反分红提案及投赞成票的承诺,由物美商业按新华百货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向全体股东按比例支付现金,并于该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0日内予以支付。(注:物美商业现已变更为物美控股,承诺事项不变。)
1、法定承诺现正在履行中。
2、分红承诺目前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分红承诺已全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鸣凤
200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09-008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7名,代表股份64,207,2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4 %(其中,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 4 名,代表股份 310,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 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172,85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285,940.00元。此次
分红后,本年度公司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310,871股,占与会流通股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 64,207,294股,占与会股东所代表股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0 股。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祖贵洲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85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09-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5人,董事陈惠芬委托徐鸣凤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蒙进暹委托董事李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卫国委托独立董事党玉松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春杰委托独立董事党玉松行使表决权,在授权委托书中均表明了对下列议案的明确意见。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转让公司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目前占其股权比例为11.87%),协议转让给银川市国资委,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实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背景及目的
我公司于2001年利用配股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资组建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目前占其股权比例为11.87%),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1·第7次)“关于决定新华百货投资银川污水处理厂项目有关事项会议纪要”及银川市政府银政函[2001]27号文件批准,每年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投资金额10%的固定收益分配给本公司投资收益(自2002年至2011年),现由于银川市污水处理业务无法实现盈利,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连续多年经营亏损,固定收益期满后,公司投资权益将无法保全,为适时回收投资成本,保证公司股东的权益,促进本公司在商业主业领域的发展,经与银川市国资委协商,银川市国资委将以投资原值5000万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
(三)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股权出让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
法定代表人:徐鸣凤
2、股权受让方: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宁夏银川市长城东路339号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银川市郊区满春乡八里桥村七队西侧。
法定代表人:樊成
设立时间:2001年2月
注册资本:12000万 税务登记证号:640104715088245
主营业务:城市污水处理
股东构成:1、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8.13%)、2、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87%)
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41,865.65万元,负债总额:6,970万元,应收款项:0元(无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净资产34,896万元,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2,52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176万元,净利润-2,163万元。
(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今后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以投资成本价转让,无转让损益产生。公司将集中精力致力于商业主业的发展。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09年5月7日上午9:30时在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多功能厅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内容:
(1)审议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的议案;
(2)审议转让公司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2、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9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09年5月4日——5月6日
4、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华东街97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陆 燕 李宝生
联系电话:0951-4010058 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表决意见: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一、 审议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条款的 议案 | |||
二、 审议转让公司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上述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股票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09-010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 3人。监事苏红霞委托监事马卫红行使表决权,监事侯随宁委托监事丁爱兵行使表决权,在授权委托书中均表明了对下列议案的明确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卫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转让公司持有的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