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圣韬 杨晶
证券经纪人各项新规开始施行不久,各地证监局对已作报备券商的现场核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据记者了解,继深圳的联合证券后,上海也有两家券商近期接受了当地证监局的核查。同时,随着核查范围的扩展,券商申报以及监管层核查工作的一些细节内容也浮出水面。
经核查券商增至3家
在证监会今年3月中旬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后,国内有意推进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各家券商均进行了积极的筹备。记者最新了解到,继深圳的联合证券后,上海的国泰君安和上海证券也都于近期接受了当地证监局的现场核查,目前已经接受核查的券商家数增至3家。事实上,除了以上3家,长江证券等其他一批准备较为充分的券商目前也都完成了材料的报备工作,只等证监局安排现场核查。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证监局在推进券商申报以及随后的核查工作中不遗余力,在公司层面检查全面铺开的同时,上海地区营业部层面的核查工作也已启动。
“早些时候证监局就已经给上海地区所有的证券营业部下发了核查通知,目前证监局正在对经纪人数量前30位的营业部进行检查,我们暂时还没有轮到。”上海地区一家中型营业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已经完成公司层面检查的券商来说,旗下营业网点到当地证监局的报备成为他们目前的头等大事。“经纪人牌照是所在地证监局给,但是营业部要实施经纪人制度还要得到当地证监局同意。”某券商内部人士指出。
核查重点落在制度方面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券商申报的材料、以及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包括券商证券经纪业务营销遗留问题规范及合法合规情况,证券经纪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证券经纪人有关的技术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在最受重视、具体详细要求最多的证券经纪人制度部分,监管层明确了经纪人由公司层面集中统一管理。有关现场核查的内容中明确包括了,是否由公司总部直接与经纪人签订券商统一的委托合同,是否建立了公司总部、营业部多层级的管理体系,并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和责任,同时是否采取措施、防范营业部私自发展经纪人等情况。
在对经纪人的资格条件审查制度和代理权限的设定中,除了证书资格,券商是否还考量经纪人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从业经历、合法合规性等作为资格条件审查的因素,也作为现场核查的内容;券商对经纪人招揽客户、服务客户的业务授权也需与前述几个因素相适应。
是否实现“电子化”管理,也成为这次普查工作的一大亮点。比如,档案电子化,信息查询系统需要实现投资者通过电话、现场、互联网等方式,随时查询到经纪人的姓名、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服务的营业部、执业地域范围、证书编号、个人照片等基本信息。
此外,受证券经纪人关注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也列入了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统一、合理,是否综合考虑经纪人执业行为合规性等方面因素;以及报酬政策是否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条款;在委托合同期内,报酬计算与支付方式是否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