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东家”诉现“主子” 华夏建通控股权生变
2009年04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华夏建通今日披露,4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南中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下称“海南中谊”)原股东李关潮(即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发来民事诉讼状,李关潮起诉海南中谊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军,要求其归还海南中谊的控股权。这一诉讼对华夏建通非常重要,因为诉讼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归属。
李关潮诉称,双方于2008年5月20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赵志军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股权收购款550万元支付给李关潮,如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拒绝支付,李关潮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已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李关潮诉称:由于赵志军至今未付股权收购款,故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于2008年5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判令赵志军将目前持有的海南中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55%股权转回。目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去年5月,在华夏建通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不久,公司就曾经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中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李关潮于2008年5月20日与赵志军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当时的据协议,李关潮以海南中谊2008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以550万元的价格转让海南中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55%的股权。在这次转让之前,李关潮持有海南中谊55%的股权,赵志军持有40%,股权转让之后,赵志军持有95%股权。那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海南中谊的控股股东由李关潮变更为赵志军。赵志军通过控制海南中谊从而成为华夏建通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