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长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
■
1、 货币资金同比减少54.32%,主要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减少29.32%,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下降。
2、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29.32%,主要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致使公司产品销售减少,产品销售收入比同期下降。
3、 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36.76%,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和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
4、 主营业务税金同比下降38.29%,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29.32%。
5、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2.95%,主要是由于本期发生额较小。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5.87%,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8.82%。
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加100%,主要是由于当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
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6.71%,主要是由于本期偿还债务支出的现金减少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减少42.63%。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鹏
2009年4月22日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良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云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较上年度期末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及原因 位:人民币,元
■
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增加9,27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以及商业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2,491.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煤炭产品赊销增加,期末应收煤款较年初增加3,484万元;二是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了客车产品货款催收,期末应收货款较年初减少821万元。
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加5,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缓解资金压力,报告期公司增加商业票据结算量所致。
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增加1,47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值税以及曲江公司所得税跨期缴纳所致。
应付利息余额较年初下降182万元,主要原因是贷款时间变化及支付利息影响。
2、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1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浮法玻璃二线(以下简称“浮玻二线”)停产,浮法玻璃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加上受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影响,报告期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价格继续下滑,一季度玻璃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733万元;二是报告期公司客车产业由于订单严重不足,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233万元。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6,144万元,主要原因是玻璃产品和客车产品销量大幅下降影响。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53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09年1月1日起,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调增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客车产品销量下降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老款清收力度,报告期回笼款中老款占比增加,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金较少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参股的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参股比例11%,按成本法核算),同期向公司分配利润111.1万元;二是报告期参股子公司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发生亏损,公司投资收益减少45万元;三是报告期参股子公司安源旅游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45万元。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66万元,一是报告期公司收到了2008年初雪灾造成浮法玻璃一线熔窑保险责任事故理赔款655.98万元,二是同比减少客户违约保证金、定金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同期列支冰冻灾害损失。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受金融危机蔓延影响,报告期公司玻璃、客车产品市场需求继续萎缩、订单严重不足,玻璃价格持续下滑,煤炭产品价格下降、应收帐款急剧增加,尽管公司及时采取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降低成本等应对危机的措施,仍对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主要影响因素:一是按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萍府字[2008]70号文)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安排,公司浮法玻璃二线于2008年12月31日起正式停产,报告期发生停产费用929万元,扣除同期浮法玻璃生产线受灾减产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公司浮法玻璃业务同比减少利润260万元。二是报告期增加煤矿安全生产投入567万元。三是煤炭产品增值税税率自2009年1月1日起调增4%,报告期减收490万元。四是报告期公司收到浮法玻璃一线熔窑保险责任事故理赔款656万元。
3、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994.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季度玻璃、客车产品产销量同比下降,而煤炭产品应收账款上升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0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同期公司煤矿降温工程、洗煤厂改造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自2008年11月14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简称“江煤集团”)启动了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江煤集团拟将其拥有的煤炭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后成立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再通过安源股份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权益注入安源股份。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国资委已批复江煤集团整合煤炭业务及经营性资产并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进入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改制方案。目前,江煤集团所属煤炭经营性资产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煤炭业务及资产整合尚未完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缓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诉讼事项
2008年初,公司所在地区遭受了几十年一遇的持续低温冰冻雪凝灾害。长时间、大范围冰雪灾害造成工业供水、供电一度中断,由于连续欠压和频繁断电,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一线窑炉损毁严重,最终导致了熔窑全部砖结构报废和部分钢结构报废。因公司已将浮法玻璃厂一线熔窑资产在2007年5月向天安保险办理投保,本次冰雪灾害事故发生后,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就浮法玻璃厂因此造成的一线熔窑全部砖结构报废和部分钢结构报废损失以及必要的施救费用向天安保险提出了理赔要求,并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2008年12月29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08]安民初字第443号),认定造成一线熔窑全部砖结构报废和部分钢结构报废为雪灾责任事故,判决由天安保险向公司赔付报废损失及施救费用655.98万元。因对一审判决不符,天安保险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2009年2月26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09]萍民一终字第25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了上述赔付款。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安源汽车有限公司事项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客车资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对其控股93.3333%的子公司无锡安源汽车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双方于2008 年5 月18日签订了《公司合并协议》。无锡安源已于2009年2月10日办理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截止报告期末,该项吸收合并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参股子公司索麦克(北京)玻璃幕墙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事宜
鉴于公司参股子公司索麦克(北京)玻璃幕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长时间未能完全到位,无法进入正常经营,加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存续下去将很难实现股东预期效益,并将继续发生各项非经营性支出,为保障其资产、资金的安全,提高股东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提议索麦克北京公司解散并依法进行特别清算。截止报告期末,索麦克(北京)玻璃幕墙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考虑到该项目的实际运营状况,公司已对该项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00万元。
5、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事项
2007年9月7日,公司与宁波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截止报告期末,该合作事项尚未达成最终一致意见。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拟与匈牙利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合资企业事项
2007年9月7日,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匈牙利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US”)共同签署了《合资协议书》。该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2008年4月24日,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和“HBUS”签署了《合资协议书》的修改协议,同意“HBUS”的子公司哈布斯伊卡有限公司承接“HBUS”《 合资协议书》及《修改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截止报告期末,合资企业尚未完成设立。
7、萍乡客车厂退城进郊及土地挂牌事宜
2007年9月6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挂牌转让方式转让原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本次拟转让的土地位于萍乡市跃进路165号,土地面积71709.3平方米,约合107.6亩。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公司已于2007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目前,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原萍乡客车厂的整体搬迁工作,原萍乡客车厂老厂区土地使用权挂牌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8、北京房产出售事宜
报告期公司尚未完成合法拥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五路居裕泽园绿波国际公寓7号楼三层的301~320号房产的处置。
9、浮玻二线搬迁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下属浮玻二线于2001年9月建成投产,设计窑炉日熔化能力为500吨,年设计生产能力280万重量箱,窑龄期5年。近年来,随着萍乡市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市中心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根据《萍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原位于萍乡市郊区的浮玻二线已在市城区范围以内,且毗邻市中心秋收起义广场,已制约了萍乡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同时浮玻二线实施环保设施改造,也难以满足市城区环保等级标准提高的要求。萍乡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1日下发萍府字[2008]70号文《关于关停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二线的通知》,要求浮玻二线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关停。2008年12月22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自2008年12月31日开始启动浮玻二线搬迁工作。该事项已于2008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公司浮玻二线自2008年12月31日起正式停产。报告期,浮玻二线发生停产费用929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丰城矿务局承诺: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安源股份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目前正在讨论相关方案。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景泰公司(已并入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安源股份股权的同时作出了长期持股承诺,承诺在受让股份后三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于安源股份实施配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而增加的股份。因此,丰城矿务局、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限售期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即2006年12月19日起,延长至2009年12月18日。截至报告期,上述股东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2)保证安源股份持续盈利承诺
2006年收购安源股份时,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2007年安源股份不能实现持续盈利,丰城矿务局承诺同意以现金补足方式或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方式解决,保障安源股份实现盈利;如果安源股份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在2008年合计未能实现盈利,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承诺将按照沿沟煤矿、宜萍煤矿、丰龙煤矿顺序在3年内逐步置入安源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安源股份2007年度已经实现持续盈利。客车产业、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由于基础薄弱,资产运营质量不高、市场适应能力不强和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2008年亏损严重。公司已按规定与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积极沟通,努力推进、落实相关承诺的履行。
为切实提高安源股份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平稳发展,努力兑现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公司了解到,实际控制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已启动针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详见3.2.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半年)累计净利润将继续出现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受外部环境和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总体经济下滑的影响,我国整体经济在2009年上半年是最困难的阶段,仍处于下行调整期,下滑风险很大。因此,公司二季度经济运行将继续面临严重的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的问题,经营状况根本性好转的难度相当大;二是二季度浮法玻璃二线将继续发生停产及搬迁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落实,大力推行各项增收节支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尽快做好浮玻二线搬迁准备工作,缩短对生产的影响时间;充分利用矿井生产条件改善有力时机,优化生产方案,继续保持好采掘接替平衡,实现煤炭稳产、增产增效;进一步提升洗煤工艺管理水平,提高洗煤回收率和洗煤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做好预算、加强内控、落实责任、细化执行、严格考核,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现金流、化解风险;进一步调整营销措施,健全营销网络,大力稳固、积极培育和开拓市场,集中精力、扎实做好营销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确保2009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努力实现公司的平稳运行和择机发展。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良仕
2009年4月22日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黄炳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宣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宏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时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还承诺昌兴投资、海螺水泥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截止报告期末,昌兴投资、海螺水泥持有的公司股权未上市交易。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炳均
2009年4月20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谭仲明、周育先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隋玉民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彭友谊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买文广出席本次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永进、总经理尹自波、总会计师周春宁及财务部负责人周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1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1.2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1.3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持有赛马实业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8月15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赛马实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尚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进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11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送出。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董事谭仲明、周育先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隋玉民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彭友谊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买文广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乌海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一座装机容量为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5010.49万元,建设期1年。该项目建成并稳定生产产品后,预计年产熟料77.5万吨,年产水泥100万吨。年发电量为2945×104kWh,年供电量为2717×104kWh,年销售收入29170万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2×2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宁夏吴忠市建设2×2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即建设一条2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总投资为31954.37万元,建设期1年。该项目建成并稳定生产产品后,预计年产熟料62万吨,年产水泥65万吨,年发电量为3062×104kWh,年供电量为2817×104kWh,年销售收入26000万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水永固水泥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3750万元与天水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由该公司负责公司在甘肃省天水市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即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一座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及投产后的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负责上述项目的建设。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7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5%;天水永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12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出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建设。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及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董事长和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推荐尹自波、朱晓明、吴阶平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焦彤英为该公司监事候选人;推荐尹自波为该公司董事长候选人;推荐朱晓明为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并变更其注册地址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8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向该公司增资17683万元,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向该公司出资317万元。本次公司与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金全部用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白银市一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本次增资成功后,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98.415%,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该公司1.585%的股权。
同意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工商注册地由甘肃省兰州市变更为甘肃省白银市。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现金单方向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0565万元,本次增资成功后,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11565万元。本次公司增资金额仅用于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项目情况详见本决议公告第三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注销中材阳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注销中材阳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高管班子经营目标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生产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班子2009年经营目标及目标年薪预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09年5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以上第九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9年4月2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7日之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12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58号文《关于核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1.7874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26.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3.55万元,该募集资金到帐日为2008年5月17日。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182.1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25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1938.64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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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承诺用于投入“公司本部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25,56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35.78%)的用途进行以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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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经公司于2008年8月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08年底该资金尚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09年2月5日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1938.64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公司募集资金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向各子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由各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管理。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根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招股说明书》中预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如下:
(1)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整体产出效益指标为:年节约成本费用4,856.29万元,年实现利润1,898.10万元。
(2)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效益指标为:项目建成后年利润总额2,991万元。
(3)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效益指标为:年利润总额4,050万元。
(4)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效益指标为:年利润总额2,535万元。
2.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未全部建成,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因变更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项目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尚未建设,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日产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和公司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一期工程尚在建设中,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四、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遵照了2008年公开增发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并根据情况依照合法程序合理变更,事实情况及时准确的进行了披露,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13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变更的原投资项目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
2.新投资项目名称: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由该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3.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数量:10565万元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1.7874万股,共募集资金为7378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71453.55万元。
公司本次变更投资所涉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赛马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将该项目所涉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为:通过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赛马公司”)增资,由乌海赛马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本次变更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1056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4.32%。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嘴山赛马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利用当地能源化工企业产生的电石渣等工业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75万吨水泥熟料,年产100万吨水泥,项目总投资25565万元,所涉募集资金为10565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向该项目进行投资。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为:由石嘴山赛马公司利用宁夏石嘴山市能源化工企业产生的电石渣等工业废渣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由于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宁夏石嘴山市部分能源化工企业生产不稳定,因此其产生的电石渣等工业废渣量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石嘴山市石灰石矿产资源短缺,直接影响石嘴山赛马公司利用当地能源化工企业产生的电石渣等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所需原料的稳定供应。因此,石嘴山赛马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所需原材料存在无法满足的问题。
2.公司对与宁夏石嘴山市毗邻的内蒙乌海市进行了充分调研,该地区生产水泥用石灰石、硅砂、煤、电资源及各种工业废渣丰富;该地区水泥企业40%的生产能力属落后生产工艺,存在结构调整的空间。公司在该地区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生产的优质水泥既可充分满足该地区的需要,又能利用乌海市海南区白灰废渣、石灰石采矿尾矿、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是循环经济项目。
3、公司选择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建厂的厂址,与石嘴山赛马公司原拟选厂址一河之隔,相距15公里,海南区有丰富的石灰石、硅砂、煤、电和工业废渣资源,可充分满足公司生产水泥所需原材料和工业废渣的需求。同时选择该地区建厂,生产用煤、电与宁夏建厂相比具有价格优势。
鉴于以上原因,为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石嘴山赛马公司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所涉募集资金10565万元变更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公司增资,由乌海赛马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利用当地能源化工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所涉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和效益情况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为白灰废渣、采矿尾矿、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建成后,不但可以使工业废渣变废为宝,而且还可以解决工业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土地问题;同时该项目将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中由窑头熟料冷却机和窑尾预热器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余热进行回收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电站,不仅起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作用,而且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
(2)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产业政策,项目建在乌海市海南区工业园区内,可最大限度的利用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渣,符合该园区资源配置的需要,并对乌海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十一五”规划以来,随着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家通过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政策的逐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改造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将逐步加大,促使该地区对水泥特别是高标号优质水泥市场需求增加。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水泥市场的需要。
(4)公司目前为宁夏自治区重点扶持的优势骨干企业,在水泥规模、质量、技术、品牌和人才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可充分利用公司在规模、质量、技术、品牌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扩大公司水泥销售区域,符合公司区外发展水泥主业的战略目标。
2.项目建设内容
乌海赛马公司将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综合利用乌海市海南区白灰厂的白灰废渣、石灰石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等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水泥生产线,同时利用窑头、窑尾余热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4.5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该项目投产后,年生产熟料77.5万吨,年产水泥100万吨,年发电量为2945×104kWh,年供电量为2717×104kWh。。该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5010.49万元。
3.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成并稳定生产产品后,预计年销售收入29170万元,利润总额8707万元, 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02%,全部投资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6.71年。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所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近几年,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由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同时在政府保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支持下,国家提出扩大内需的政策,西部地区的投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以年均11%的速度增长,“十五”及“十一五”在建及拟建的项目在今后几年内相继建成,水泥用量预计达3000万吨。随着西部大开发及政府保经济增长政策的逐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改造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将逐步加大,促使乌海市及周边旗、市、县对水泥特别是高标号优质水泥市场需求增加。同时,鉴于目前乌海地区水泥企业虽然较多,但40%的生产能力属落后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低,已无法满足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及现在和将来城市及当地工业发展的需要,随着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逐步实施,将为乌海地区水泥市场预留一定的空间。
基于上述市场情况,乌海赛马公司建设一条日产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其生产的水泥产品市场定位为:首先以乌海市及周边的大型建设工程所在地水泥市场的消费需求为主,其次,在满足乌海市城市基础设施及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将产品扩展到宁夏、陕北市场。余热发电将全部由该项目生产自用。
(二)风险提示及对策
风险提示: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以后,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涉及的新项目“乌海赛马公司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
对策: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5010.49万元,本次公司通过向乌海赛马公司增资的方式将10565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该项目后,尚存在23445.49万元的资金缺口。该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委托银行向乌海赛马公司贷款或者由公司向乌海赛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所涉新项目是基于内蒙古区域水泥市场需求趋势提出,并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政策;公司是宁夏水泥生产时间较长、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和市场控制优势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品牌及市场优势明显,除因国家关于水泥产业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化外,上述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等投资风险较小。
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所涉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水泥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宜。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没有改变水泥主业的用途,主要是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并在新建熟料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了水泥粉磨、余热发电等投资内容,使得生产线完整和配套,能够独立面向消费市场。
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可充分利用公司在规模、质量、技术、品牌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扩大公司水泥销售区域,符合公司区外发展水泥主业的战略目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等政策;
另外,我们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我们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1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徐卫兵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焦彤英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彤英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涉募集资金1056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4.32%)变更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由该公司在内蒙乌海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该项目不足资金将由公司通过委托银行向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或者由公司向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解决。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1日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