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9:特别报道
  • 10:特别报道
  • 11:特别报道
  • 12:特别报道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A1:市场
  • A2:货币债券
  • A3:期货
  • A4:特别报道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板·创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焦点对话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2009 4 2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8版:信息披露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告
    2009年04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09- 01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二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学城”)通知:2009年4月,中关村科学城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26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

      自2008年07月03日至2009年04月17日,中关村科学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陆续卖出大恒科技48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陆续卖出大恒科技1200万股,共减持大恒科技股份合计1680万股,达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

      目前,中关村科学城持有公司2,44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4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4层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09年4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4层

      法定代表人:周小宁

      注册资本:128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338388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税务登记号:110108801160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4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转让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恒科技股份244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8年07月03日至2009年04月17日,中关村科学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陆续卖出大恒科技48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陆续卖出大恒科技1200万股。交易完成后,中关村科学城减持大恒科技股份合计1680万股,占其已发行股份总数5%。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09年4月17日,中关村科学城持有大恒科技中的2440 万股设立质押,质权人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卖出股份情况

      2009年03月,中关村科学城卖出大恒科技流通股份1200万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1200万股。

      2009年04月,中关村科学城卖出大恒科技流通股份260万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0股。

      二、交易价格区间

      中关村科学城卖出大恒科技流通股份在上述日期中的价格区间为 5.80元至8.40元。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小宁

      签署日期:     2009年4月2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可在大恒科技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联系人:严宏深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

      联系电话:010-82827850 82827852 82827855

      传真:010-82827853

      附表

      ■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09-10

      权证代码:031005             权证简称:国安GAC1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09-11

      权证代码:031005             权证简称:国安GAC1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2009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召开时间:2009年5月15日上午9:3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2009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25、26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经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经200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逐项审议《关于预计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子议案。

      9.0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和外包服务的议案

      9.02审议关于公司向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的议案

      9.03审议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中交易系统项目的议案

      9.04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商业智能采购项目的议案

      9.05审议关于中信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议案

      9.06审议关于公司与国华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安哥拉住房通信项目的议案

      9.07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奥运村智能弱电项目的议案

      9.08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国安建设有限公司峨嵋象城弱电项目及第一城弱电项目的议案

      9.09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锰酸锂产品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1、上述1-7项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第8项议案的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08年8 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第9项议案的董事会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2日-5月13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玥、陈玲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5、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公告编号:2009-02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是     否

      2、本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是 □否

      三、备查文件

      无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09-02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09年4月16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2,065,5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4月27日,除息日为:2009年4月2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茂名市官渡路162号         咨询联系人:梁杰、张静

      咨询电话:0668-2276176、2246332     传真电话:0668-2899170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海吉氯碱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股票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09—01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海吉氯碱破产重整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吉氯碱”) 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对海吉氯碱进行投资;经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自有资金4,300万元追加对海吉氯碱投资;即公司共计对海吉氯碱投资6,300 万元,占该公司总股份的4.33%。

      由于海吉氯碱二期扩建工程未能按预期进行,为引进更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将海吉氯碱做大做强。2008年3月10日,经海吉氯碱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撤销本公司追加投入的二期扩建工程投资款4,300万元及其他股东投入的投资款,各股东的股权投资金额及比例恢复为一期投资金额及比例。

      2008年9月17日,因债权人乌海电业局申请,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海吉氯碱破产重整【(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1号裁定书】,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海吉氯碱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困难,持续亏损。为保护公司正当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吉氯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经公司2009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如下方式处理海吉氯碱问题并办理相关事宜:

      按照海吉氯碱破产重整总体计划安排,我公司对海吉氯碱一期认购的2,000万元出资以1元价格转让给海吉氯碱国有股东。转让后,我公司不再持有海吉氯碱股权。

      2009年3月20日,海吉氯碱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召开;2009年3月27日,海吉氯碱破产重整管理人向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申请;2009年3月31日,海吉氯碱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经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2号】批准生效,并终止海吉氯碱的重整程序。

      2009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000,000.00元,应收债权减值准备9,806,549.76元。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公司将充分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28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09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大会于2009年4月21日上午8:30时在衢州衢化宾馆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叶志翔主持。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人,代表股份316,929,952股,占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的 56.92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结果

      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后,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大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16,929,95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0股反对,0 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8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5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16,929,95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0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该所2008年度审计费用88万元人民币。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0股反对,0 股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8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度计划的议案》

      31,70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10、审议通过《增补章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16,929,95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吴钢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09—1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三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610,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9%。公司除三名董事、一名监事外,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木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8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9,156,443.43元,净利润21,916,016.3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10%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有19,724,414.7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046,698.32元,减去2007年度已分配股利14,70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0,071,113.05元。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每拾股派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1,200,000.00元,剩余48,871,113.0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分红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监事万锋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增选袁敏先生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同意74,61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与会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律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09-00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09-01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21日,本公司接股东深圳市翔龙通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翔龙”)通知,继2009年3月5日深圳翔龙减持本公司股份后,截止到2009年4月20日,深圳翔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09年4月20日,深圳翔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再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2%。

      本次减持后,深圳翔龙尚持有本公司股份33,562,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 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编号:临2009-004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度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4月11日公告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为负6千万元左右。目前公司收到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不超过负1亿元。

      造成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与公司已公告的预计数出现差异的原因是:

      公司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存货计提减值准备金的标准上有差距。

      具体数据以公司2009年4月30日公布的2008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度业绩亏损更正事项向全体投资者表示歉意,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09-01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17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率累计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向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问询后确认,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17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率累计达到20%以上,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本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问询后确认,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资产重组、整体上市、股份转让、非公开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1日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本公司大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中的5624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质押,解除日期为2009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1日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股票代码:600553     股票简称:太行水泥     编号:临2009--15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2009年4月21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九”)接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物流集团”)通知,港务物流集团于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2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重庆港九股票2,953,455股,占重庆港九总股本22839.096万股的1.293%。

      本次减持前港务物流集团持有重庆港九股份96,665,33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9,012,391股),占重庆港九总股本22839.096万股的42.32%。本次减持后港务物流集团仍持有重庆港九股份93,711,87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058,936股),占重庆港九总股本22839.096万股的41.03%。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09—012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