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0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自2009年1月1日起,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25%”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10日至2009年3月31日)
■
注:1、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8年10月10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期以内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严格按照公平交易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公平交易,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2只公募基金,除鹏华货币市场基金、普天债券基金、丰收债券基金三只固定收益类基金外,其余九只基金分别为封闭式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相互间投资风格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1季度上证指数和深圳成指的涨幅分别为30.34%和38.49%,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14.27%。在本季度本基金处于建仓期,我们的策略偏保守,因而在市场反弹过程中加仓不够迅速,且由于我们过早的预期市场将会出现风格转换,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大市值股票上,所以在该季度初本基金表现不够理想。我们在2月份及时转变配置思路,将组合资产更多的配置于地产、家电、保险等行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09年1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企稳的迹象较为明显,多个经济指标环比都在改善。从终端需求看,汽车和房地产的销售都大大超过市场预期。我们对下阶段的宏观经济谨慎乐观,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最差的时候已经过去,未来将逐步好转,当然这一过程可能有多次反复。我们这一判断最根本的原因有两点:1)中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即第一阶段城市化完成,第二阶段城市化刚刚开始;2)中国的政府、企业、居民三部门的资产负债表都很健康,有利于实现再杠杆化。
我们判断A股市场未来可能呈震荡攀升、底部不断抬高的走势。支撑A股市场的除了不再恶化的宏观经济外,泛滥的流动性也非常重要。我们认为当前正在孕育新的一轮资产泡沫,因而我们未来将把资产重点配置于资源、金融、地产等领域,同时我们将继续保持组合中的稳定类资产,以减少组合的波动性。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度第1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0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5月28日至2009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投资范围、(六)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严格按照公平交易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公平交易,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2只公募基金,除鹏华货币市场基金、普天债券基金、丰收债券基金三只固定收益类基金外,其余九只基金分别为封闭式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相互间投资风格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中,普天债券和丰收债券同属于债券型基金,但两者在投资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造成业绩差异。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9年一季度债券市场剧烈波动,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明显回升。由于国内货币信贷扩张远超预期、美国为拯救经济而实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等因素,市场对远期通胀的担忧情绪开始升温,对经济见底持稳的预期也有所增强。虽然在央行宽松货币供给的支持下,短期利率仍然维持极低水平,但对远期通胀的预期推动了中长期国债收益率大幅上升,令收益率曲线明显陡峭化。另一方面,在企业盈利有望好转的预期推动下,股市整体上涨,且信用利差有所降低,信用产品表现相对强劲。与上季度末相比,交易所上证国债指数下跌了0.29%,银行间中债总财富指数下跌1.54%。
一季度丰收债券基金净值增长为3.21%。本基金在一季度初及时减持了中长期债券,降低了组合久期,有效规避了债市调整;同时,我们在经济形势逐渐明朗的情况下逐渐增加了股票投资,一定程度上把握了股市上升的阶段性机会。
展望二季度市场,我们认为在年报中曾经提到的两方面风险因素均有所加剧:首先,国内一季度信贷扩张超过3万亿元,可能带来总需求的过度膨胀,刺激通胀预期;其次,美国通过激进的货币发行以减轻债务人负担的政策倾向越来越明显,“经济刺激”可能最终演变为“通胀刺激”;由于沉重的债务负担窒息了相关私人和企业部门的需求,已对经济复苏构成了重大威胁,因此恰恰是在经济继续低迷的情况下,持有中长期债券的债权人很可能无法得到利益上的保护和满足。在上述背景下,我们认为债券市场风险大于机会;中长期品种前景尤其不容乐观。另一方面,股市在流动性充裕与经济回升的憧憬下可能出现阶段性机会,但长期前景仍难以断言。
投资策略方面:在久期配置上,我们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在控制组合久期的前提下适当波段操作,有所作为;在类属配置上,将继续以银行间金融债、央行票据等为主,注重对信用产品的投资。同时,我们将根据股票市场的情况,在适度控制股票总体仓位的条件下,精选行业和个股,力求提高组合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0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指×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18日至2009年3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严格按照公平交易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公平交易,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2只公募基金,除鹏华货币市场基金、普天债券基金、丰收债券基金三只固定收益类基金外,其余九只基金分别为封闭式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相互间投资风格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一季度,受四万亿财政投入和银行信贷投放大幅增加等财政、货币政策刺激,投资者信心逐渐恢复,股票市场也开始震荡走高。从风格看,中小盘股涨幅明显超越大盘,周期类个股涨幅超越消费类个股。一季度上证指数上涨30.34%,深圳成指上涨38.49%,本基金季末份额净值为0.651元,今年以来的净值增长率为26.41%。
报告期内,本基金适度增加了股票仓位,但增仓幅度不够大,同时在上涨过程中还进行了部分减持,未能充分分享本轮上涨行情,虽然本基金在周期性行业有一定配置,但本基金在有色、汽车、新能源、房地产等表现较好的行业配置较轻,且以大盘蓝筹股为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本基金的净值表现。
展望下一季度,我们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复苏,股票市场也会有较好的表现,但我们一直认为本轮世界经济调整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世界经济复苏也不会一蹴而就,V型反转的可能性不大,对此也不能过于乐观,我们将继续以审慎的态度进行投资,力争为投资者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