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224,716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7年1月22日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7年4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年4月2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公司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流通股本140,4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股份5.7股,转增股份共计80,028,000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42股。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法定承诺。
2、针对非流通股股东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未明确表示意见的情况,公司第二大股东雅鹿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式完成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权属继承人明确要求取得股权分置改革中其应得之转增股票(即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实际被定向转增予流通股股东)的,雅鹿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最终执行的股改方案确定的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按照非定向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算其应得之转增股票或以相应现金补偿替代;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则雅鹿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转增股票或相应现金补偿还应包括相应于转增股票而应增加之股票。
基于雅鹿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香港冠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权属继承人,在办理其名下相关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一份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异议的申明后,由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票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仅因为2008年4月25日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导致公司股本结构、以及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1、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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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相关股东及其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和比例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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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ST源发的限售流通股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224,71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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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按照《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5,747,616股,但本次实际安排上市流通数量为13,224,716股。未安排上市流通数量为42,522,900股,其中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27,608,611股,雅鹿集团有限公司14,914,289股。
因公司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处于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本次不解除限售;雅鹿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宜,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亦不解除限售。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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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57 证券简称:ST源发 编号:临2009-012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 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09—0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多轮谈判,截止2009 年4月17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主要托运人的包运租船合同(以下简称“COA合同”)已签订完毕,签订的COA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货种和运量:运输的货种为煤炭。通过本公司水路运输的煤炭2009年数量约1250万吨。
二、航线和运价:COA合同的主要航线是从北方港至浙江省及其以南的相关电厂及港口。若不计燃料附加费及按季度调整的浮动运价(在基准运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运价,以上海航运交易所每周发布的中国沿海运价指数中的市场季度平均价为依据),2009年度COA合同的平均运价与2008年度同比下调50%左右。
三、COA合同的有效期:截止2009 年4月17日签署的COA合同,其中680万吨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380万吨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其余的为季度一签。
四、大部分COA合同还约定了不同吨级船舶每航次在装载港和卸载港合并计算留港时间及因超时托运人应支付给本公司的滞期费标准,同时还对计量和验收、运输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上述COA合同的货运量,约占本公司2009年度计划货运量的69.4%。运输价格的大幅下滑,将严重影响公司海运业务的收入。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临2009—0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3 月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根据公司对2009年1-3月份业绩的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 年1-3 月份业绩同比下降50%以上。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72,203,650.05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24 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航运市场运价暴跌,行业景气度低迷,公司与主要托运人签订的2009年度包运租船合同运价较上年大幅下跌及船舶运输效率降低;公司控股的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自2008年7月起效益纳入会计报表,绕城西段项目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亏损。上述因素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滑。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2009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财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09年4月24日起,东莞银行代理本公司旗下的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01 下称“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03 下称“银华-道琼斯88指数”)、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9001 下称“银华价值优选股票”)、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0 下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3 下称“银华领先策略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2 下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15 下称“银华增强收益债券”)、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3001 下称“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80002 下称“银华保本增值混合”)、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代码:180008;B级代码:180009 下称“银华货币”)的销售业务,并同时开通以上十只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9年4月24日起开通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道琼斯88指数、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银华富裕主题股票、银华增强收益债券、银华保本增值混合、银华货币等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客户服务热线: 0769-96228、0769-2211811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十九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2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基金代销、定期定额及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09-01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本次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341,226,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8,250,482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计送股239,650,096股,派现金119,825,048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82,813,069.6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该议项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8,250,4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59,475,145股。
该议项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95,754,096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新疆特变(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341,226,228股,占公司到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张新、叶军、李建华、李边区、陈伟林、王学斌、米长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周小谦、余云龙、孙卫红、徐秉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董事及独立董事得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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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蔡文华、张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各监事得票情况如下:
■
上述二位监事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三位职工监事魏玉贵、胡有成、孙健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由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09-01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4日2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选举张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经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提名,聘任叶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俊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经公司总经理叶军先生提名,聘任李建华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聘任吴微女士、刘钢先生、田强先生、刘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尤智才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何世刚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简历附后),上述人员任期三年。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周小谦、余云龙、孙卫红、徐秉金对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上述同志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
4、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确定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选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张新
委员:叶军、李建华、李边区、王学斌、周小谦、余云龙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徐秉金
委员:孙卫红、周小谦、张新、叶军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孙卫红
委员:周小谦、余云龙、陈伟林、米长印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余云龙
委员:张新、孙卫红、徐秉金、王学斌
5、公司聘任焦海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附:简历
张新:男、汉、47岁、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厂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叶军:男、汉、44岁、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郭俊香:女、汉、38岁、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
李建华:男,39岁,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曾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总经办主任。
吴微:女、汉、40岁、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秘书、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信息部主任。
刘钢:男、汉、51岁、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澳大利亚塔斯玛尼亚大学访问教授、客座研究员、教授,墨尔本巴拉瑞特大学教授。
田强:男、汉、41岁、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技术副厂长、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刘宏伟:男、汉、43岁、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工艺处处长、装配车间副主任、工艺科副科长。
尤智才:男、汉、54岁、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新疆电线电缆厂副厂长、财务科科长。
何世刚:男、汉、37岁、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缆厂总会计师。
焦海华:女、汉、37岁、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97年参加工作,曾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自2001年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股票简称:特变电工 股票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09-01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9年4日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选举魏玉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魏玉贵:男,汉族,59岁,党员,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曾任解放军某部政委,昌吉州石油公司书记兼副经理,新疆电线电缆厂党委书记。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9-08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在上海市东安路8号上海青松城劲松厅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二OO九年四月十日,参会登记日为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参加本次表决的人数为:116人,代表股份:1680445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1.546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548993 占 99.7052%。
反对:67924 占0.0404%
弃权:427653 占0.2544%
二、审议《追加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持有的164,400,000股回避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626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2936126 占 80.9616%。
反对:168298 占 4.6406%
弃权:522146 占14.3977%
三、审议《公司为沈阳华宝向广发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与潘强先生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335326 占99.5780%。
反对:187098 占 0.1113%
弃权:522146 占 0.3107%
四、审议《公司为沈阳华宝向交通银行申请的11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350426 占99.5870%。
反对:171998 占 0.1023%
弃权:522146 占 0.3107%
五、审议《公司子公司重庆富华为重庆宝盛向中国银行申请的2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383026 占99.6065%。
反对:138798 占0.0825%
弃权:522746 占 0.3110%
六、审议《公司2009年度为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342726 占99.5824%。
反对:179998 占 0.1071 %
弃权:521846 占 0.3105%
七、审议《公司章程(2009年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8044570股,意见如下:
同意:167514092 占99.6844%。
反对:67924 占 0.0404%
弃权:462554 占0.275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蔡磊律师验证了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过程及表决结果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9—09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王世平先生提交的辞职函,提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仍将以董事身份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其辞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辞职即日起生效。董事会谨此向王世平先生在任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9-10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09年4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王世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祁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通过了关于投资彰武西大营子风电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风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风电能源”)、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协合风电”),成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阜新华顺”),合作开发辽宁彰武西大营子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49.5MW,预计总投资约4.59亿元。阜新华顺初期投资2.1亿元,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持有50%股权;中国风电出资3430万元,持有49%股权;协合风电出资70万元,持有1%股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待辽宁省发改委对彰武西大营子风电项目做出批复,投资各方再根据批复总投资金额对阜新华顺注册资本按上述出资比例进行同比增资。
(详见公司临:2009-11号公告)
附件:祁玉民先生简历
祁玉民 男,195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省大连市副市长。现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总裁;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行政总裁;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09-1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设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
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与中国风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电能源)、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风电”)共同合资设立。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与中国风电能源、协合风电签订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风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建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拟合资成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华顺”)。公司与合资方之间无关联关系。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49.5MW,预计总投资约4.59亿元。阜新华顺初期投资2.1亿元,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万元,持有50%股权;中国风电出资3430万元,持有49%股权;协合风电出资70万元,持有1%股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待辽宁省发改委对彰武西大营子风电项目做出批复,投资各方再根据批复总投资金额对阜新华顺注册资本按上述出资比例进行同比增资。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投资。
3、根据《公司章程》,以上对外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合资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后,提交审批机构批准。《合资合同》将自审批机构签发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合资方一介绍:
中国风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CWP Energy Investment Ltd)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公司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在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39楼3901号
法定代表人:黄昆杰
经营范围:中国风电能源是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0182.HK)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的企业,总部设在香港。其重点经营领域为风力发电厂投资运营、风力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风电项目前期开发、风电技术咨询、风电厂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及风力发电设备制造。
合资方二介绍: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定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风电设备及其原材料的批发;风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企业住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投资总额:人民币4.59亿元(以发改委批复为准,初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亿元(以发改委批复为准,初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技术服务,风力发电的研究、开发及工程配套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投资各方拟通过合资设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共同合作,在辽宁省彰武县西大营子设立彰武49.5MW风力发电场。该地区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后新秋镇东南约3km处,临近公司已投建的阜新申华协合风力发电场。场区规划面积为14km2,区内风能资源丰富,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外部条件和资源条件。项目前期勘探工作已完成,并由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出具了可研报告,经测算,此次通过采用大功率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可达1.05亿度。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阜新华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1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申华控股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阜新华顺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中国风电能源出资人民币3430万元,占阜新华顺注册资本百分之四十九,以相应港币现金出资;协合风电出资人民币70万元,占阜新华顺注册资本百分之一,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债务融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应由阜新华顺从国内外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直接贷款筹集和/或由合资三方按《合资合同》规定的其各自认缴的阜新华顺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向合资公司提供股东贷款解决。
其中,申华控股为阜新华顺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中国风电能源及协合风电将持有的阜新华顺股权抵押给申华控股,作为反担保。向阜新华顺提供股东贷款应按阜新华顺与各方分别签订的股东贷款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执行。阜新华顺为取得银行贷款,经董事会批准,可用其资产作为抵押。
经营期限:阜新华顺的期限自成立日起三十年。
董事会组成:董事会将由合资各方按照各自在阜新华顺的出资比例委派的董事组成。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申华控股委派,三名由中国风电能源委派。如果合资各方在阜新华顺的股权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了调整,那么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人数也应做相应的调整。申华控股委派董事长,中国风电能源委派副董事长。
五、该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尽管目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但是我国的经济政策仍然突出了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公司通过实际运作3个风电项目,已经成功进入风力发电行业并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和经验。本次投资属于2008年5月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的一部分,目的在于集中开发辽宁彰武地区的风电资源,使公司的风电产业达到规模效益,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收益水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风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建立阜新华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3、《关于辽宁彰武西大营子风电项目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修改提案和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出的会议通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温昌伟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副董事长刘世盛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9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18%,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96,032,8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65%,无限售流通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867,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9,988,757.15元以2008年期末总股本15,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00元(含税),合计派现62,700,000.00元,剩余17,288,757.15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拟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9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从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发生除200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它会计审计、会计咨询等相关业务,则其报酬另行约定。
(七)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激励基金并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设立董事会激励基金,董事会激励基金以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2.5%的比例提取,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并纳入财务预算方案管理。董事会激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召开三会、公司董监高履行职责、董监事津贴以及董监高和其他有贡献人员的奖励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制订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原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按年度净利润的2.5%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不再执行。
(八)以737,047票赞成(关联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和贺州供电股份公司回避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已经在2009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
(九)以96,9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6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向有关银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并授权财务部门向有关银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借款。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
2、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9-10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8%(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定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西洋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08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之后公司于2009年1月20日召开了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53,545,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2009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余大全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焊接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本系统内的资产经营(非金融业务),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及持股比例: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85%;上海浦东合庆工业发展公司,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15%。
截止2009年3月31日上海大西洋公司总资产39,782.01万元,净资产17,615.67万元,资产负债率53.2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9年4月21日至2010年6月10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该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签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1日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8 证券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09—15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