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近终局却峰回路转。
昨日,经过为期6天的聆讯,香港上诉法庭3名法官一致否决了电讯盈科(00008.HK)私有化方案,法官将于稍后发表判词。此前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公司的私有化方案,但因香港证监会“不服”,上诉至上诉法庭。
聆讯之中,法官频频向电讯盈科律师“发难”,提出多项质疑。除了分拆股份令投票人数增多的合理性外,主审法官罗杰志还质疑电讯盈科私有化的动机及交易完成后向大股东派发特别股息的理由。
代表证监会的律师潘松辉表示,拆分股份虽然并不违规,但若以该手法令投票表决私有化的人数增加,会对其他小股东不公平。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亲自投票或委托投赞成票的股东占股东总人数的50%,且75%的股份投赞成票,私有化方案即可通过。因此,拆分股份致使投票人数的增加,将直接影响到私有化方案是否能在特别股东大会上通过。
此外,按照电讯盈科最初的安排,私有化后,电讯盈科会向大股东盈科拓展及网通派发高达169.64-175.65亿港元的现金股息。按照最初每股4.2港元的私有化价格,在私有化之后,大股东还能至少净赚10多亿港元。即使后来私有化价格上升至每股4.5港元,大股东仍然能够获利。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在私有化方案被上诉法庭否决后,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向媒体发送消息,表示或将提出上诉,并重申两大股东提出的私有化协议安排,是为了让小股东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有套现机会。而据透露,法官林文瀚此前质疑,私有化的目的到底是给小股东套现机会,还是逼迫小股东出售股份。
据了解,上诉法庭书面判词仍在制作过程中,电盈私有化涉及的各方正在等待书面判词以决定下一步行动。而事实上,今日将是电讯盈科私有化协议完成的最后期限,大股东盈科拓展表示,暂时未知会否延迟期限。
在上述聆讯期间,电讯盈科发布了2008年业绩报告。受重估投资物业导致损失以及投资减值拨备的影响,电盈2008年净利润从2007年的15.03亿港元,降至12.72亿港元,降幅为15.37%。不过,公司核心收入上升7%,至220.08亿港元,主要是由于电视及移动通讯业务收入增加,电讯服务及电讯盈科企业方案业务收入平稳增长。
截至昨日,电讯盈科仍然停牌,收盘价为每股4.12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