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1.80元)。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转增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20,000万股,转增派息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0,000万股。
二、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09年4月29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交易日:2009年4月29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9日。
三、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9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09年4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09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38,814,992 | 69.41% | 69,407,496 | 208,222,488 | 69.41% |
其中: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4,839,400 | 27.42% | 27,419,700 | 82,259,100 | 27.42% |
2、境内自然人持股 | 31,035,916 | 15.52% | 15,517,958 | 46,553,874 | 15.52% |
3、高管股份 | 19,169,676 | 9.58% | 9,584,838 | 28,754,514 | 9.58% |
4、投资者配售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3,770,000 | 16.89% | 16,885,000 | 50,655,000 | 16.8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61,185,008 | 30.59% | 30,592,504 | 91,777,512 | 30.59% |
三、公司总股份 | 2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 |
六、本次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30,000万股摊薄计算的2008年度每股收益为0.85元。
七、咨询部门: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电话:021-64081888-1021
传真:021-549760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