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于2009年4月 22日在上海影城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 95人,代表股权196,625,782股,占公司总股本725,920,190股的27.0864%,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平先生主持。大会以书面记名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 审议《二ΟΟ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96,446,360(一亿九仟六佰四拾四万六仟三佰六拾)股
占99.9087 %
反对:13,568(一万三仟五佰六拾八)股
占0.0069 %
弃权:165,854(拾六万五仟八佰五拾四)股
占0.0844 %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二ΟΟ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7,968(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七仟九佰六拾八)股
占99.8740 %
反对:81,960(八万一仟九佰六拾)股
占0.0417 %
弃权:165,854(拾六万五仟八佰五拾四)股
占0.0843 %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二ΟΟ八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7,968(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七仟九佰六拾八)股
占99.8740 %
反对:13,568(一万三仟五佰六拾八)股
占0.0069 %
弃权:234,246(二拾三万四仟二佰四拾六)股
占0.1191 %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二ΟΟ八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8年度公司报表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5,579,999.38元,按母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557,999.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4,188,439.77 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84,210,439.21元。再扣除已根据200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07年度现金红利60,493,349.20元,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20,986,698.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2,730,392.01元,现拟以2008年底公司股本总额725,9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50,814,413.3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551,915,978.7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08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为872,331,498.79元,公司拟以2008年末股本725,920,19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72,592,019元,经本次转增后,公司尚余资本公积799,739,479.79元。公司总股本由725,920,190股增加至798,512,209 股。
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办理有关股本变动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
同意:196,442,360(一亿九仟六佰四拾四万二仟三佰六拾)股
占99.9067 %
反对:18,536(一万八仟五佰三拾六)股
占0.0094 %
弃权:164,886(拾六万四仟八佰八拾六)股
占0.0839 %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二ΟΟ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96,324,864(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二万四仟八佰六拾四)股
占99.8470 %
反对:13,568(一万三仟五佰六拾八)股
占0.0069 %
弃权:287,350(二拾八万七仟三佰五拾)股
占0.1461 %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二ΟΟ九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7,968(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七仟九佰六拾八)股
占99.8740 %
反对:81,960(八万一仟九佰六拾)股
占0.0417 %
弃权:165,854(拾六万五仟八佰五拾四)股
占0.0843 %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二ΟΟ九年度贷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6,317,756(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一万七仟七佰五拾六)股
占99.8433 %
反对:86,560(八万六仟五佰六拾)股
占0.0440 %
弃权:221,466(二拾二万一仟四佰六拾六)股
占0.1127 %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0,807(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零八佰零七)股
占99.8703 %
反对:89,121(八万九仟一佰二拾一)股
占0.0453 %
弃权:165,854(拾六万五仟八佰五拾四)股
占0.0844 %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上海豫园商城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等事宜。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7,968(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七仟九佰六拾八)股
占99.8740 %
反对:81,960(八万一仟九佰六拾)股
占0.0417 %
弃权:165,854(拾六万五仟八佰五拾四)股
占0.0843 %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调整》的预案
(1)选举梅红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7,568(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七仟五佰六拾八)股
占99.8738 %
反对:81,960(八万一仟九佰六拾)股
占0.0417 %
弃权:166,254(拾六万六仟二佰五拾四)股
占0.0845 %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周一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196,378,036(一亿九仟六佰三拾七万八仟零三拾六)股
占99.8740 %
反对:13,568(一万三仟五佰六拾八)股
占0.0069 %
弃权:234,178(二拾三万四仟一佰七拾八)股
占0.1191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二位董事任期同本期董事会一致。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叶杭生、俞云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2日
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8年年会)决议
2、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655 股票简称:豫园商城 编号:临2009—008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9年4月22日在上海影城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平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调整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鉴于庄顺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的申请,现经公司股东大会调整选举梅红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为此,公司董事会调整选举梅红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调整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鉴于庄顺先生、程秉海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的申请,现经公司股东大会调整选举梅红健先生、周一己先生为公司董事,为此,调整推选下列人员组成有关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吴平(主任)、梅红健、梁信军;
审计委员会:蒋义宏(主任)、方名山、周一己;
提名委员会:方名山(主任)、蒋义宏、梅红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