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辰州矿业
证券代码:002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103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1038室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电话:010—6656812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在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 |
辰州矿业 | 指 |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103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1038室
法定代表人:卢力
注册资本:欧元一亿元整
注册号码:100000400010872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785306X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府发行的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专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2004年11月18日 至 2016年11月17日
股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股东名称:比利时政府
通讯地址:Place de la Nation, 2 1008 Bruxelles-Belgique
邮政编码:/
股东名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17层
邮政编码:100032
股东名称:国家开发银行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外大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37
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北大街6号-6
邮政编码:100034
股东名称: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44
股东名称:中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邮政编码:200001
股东名称:比利时富通银行
通讯地址:Fortis SA/NV Rue Royale 20 1000 Brussels, Belgium
邮政编码:/
股东名称: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蛇口明华国际会议中心22层
邮政编码:5180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性别 | 长期居住地 | 在上市公司任职及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卢力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董事长 | 中国 | 男 | 北京 | 无 |
Rik Daems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副董事长,比利时下议院多数党主席,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 | 比利时 | 男 | 比利时 | 无 |
前述人员取得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 上市地点 | 持有股数 | 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交易所 | 16,368,660 | 8.53%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交易所 | 72,000,000 | 7.20%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交易所 | 8,000,000 | 6.40% |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辰州矿业27,339,634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4.9945%。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可能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辰州矿业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辰州矿业的第二大股东,持有辰州矿业 41,557,895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7.5919 %,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依据上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41,557,895股限售股份于2008年8月18日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止2009年4月2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辰州矿业股份14,218,261股,占辰州矿业股份总额的2.5974%,抛售均价13.07元/股。截止2009年4月2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辰州矿业27,339,634股,占辰州矿业总额的4.9945%,低于股份总额的5%。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出售辰州矿业股票行为如下:
交易月份 | 交易数量(股)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
买入 | 卖出 | 其中: 大宗交易 | 买入 | 卖出 | 其中: 大宗交易 | |
2008.11 | 0 | |||||
2008.12 | 0 | |||||
2009.1 | 839,300 | 9—9.15 | ||||
2009.2 | 5,463,100 | 9.08—14.68 | ||||
2009.3 | 5,465,861 | 11.10—19.30 | ||||
2009.4 | 2,450,000 | 16.05—19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法定代表人:卢力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 |
股票简称 | 辰州矿业 | 股票代码 | 0021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103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41,557,895万股 持股比例:7.591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4,218,261万股 变动比例:2.597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卢力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2009-21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9年4月22日接到股东中国-比利时股权投资基金通知:截止2009年4月21日收盘,中国-比利时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14,218,2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974%,抛售均价13.07元/股。
本次减持前,中国-比利时股权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7,89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591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后,截至2009年4月21日收盘,中国-比利时股权投资基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33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4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