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触及涨幅限制。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09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88 股票简称:S上石化 编号:临2009-09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