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 告
2009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北生 编号:临2009—022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管理人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1日下达(2008)北破重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何忠良对债务人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优先债权为3,581,701.95元、普通债权为1,954,698.05元,何春良享有的优先债权为984,819元、普通债权为129,869.38元,蒋美强享有的优先债权为3,120,000元、普通债权为8,680,000元,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北海分公司享有的优先债权为2,657,000元、普通债权为1,405,242.37元;确认截止2008年11月27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为14,024,573元。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