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64版)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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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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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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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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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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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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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08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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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2008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事项的发生,亦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河北城市人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房屋所有权,公司收购上述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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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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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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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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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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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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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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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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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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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以200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收购了河北城市人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增加了河北城市人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9年4月20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从2009年4月24日起在第一创业证券推出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
2. 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金额: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和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不设金额级差。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不设金额级差。第一创业证券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第一创业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普通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第一创业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第一创业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申购与普通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第一创业证券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徐菁
电话: 0755-25832848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3日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991,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8年6月19日生效。截止2009年4月21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70元, 可供分配利润8,134,482.07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截至2009年4月2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有关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4月24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9年4月24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4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4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9年4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9年4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4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除息日2009年4月24日不能修改分红方式)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拨打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或021-389246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4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根据《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自本基金成立以来的首次收益分配。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20元。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已于2009年4月22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9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免长途费客户服务热线:400-889-8899。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券商与其它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3日
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联油,证券代码:000691)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09年4月21日和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4月23日上午9:30起停牌一个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方式,向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询问,除以下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1、公司拟于2009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正在对2008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事项询征函进行落实、核查与修改工作,对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涉及相关事项进行问询、修改工作;
2、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增补独立董事,推选董事长,聘请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相关工作;
3、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为参与竞拍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股权进行充分准备;并积极与本公司第四大股东及其他股东接触、商谈股权转让及托管相关事宜;
4、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因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主要历史财务指标、估值及拟定价、未来盈利能力等,导致本公司无法按照要求披露上市公司的重组预案,从而导致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 联油 公告编号:2009-036
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