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十四次(2008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 年4月22日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贾放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116,171,6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23%。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6,171,6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3,561,3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续借委托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3,561,35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会议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的秦桥、韩娜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桥、韩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ST天桥 编号:临2009-020号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状况已作了及时披露(见2008年12月30日公告临2008-051号,2009年2月21日公告临2009-008号,2009年3月24日公告临2009-010号)。
截止目前,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完成,尚有少部分出售股权资产的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中,未完成变更的股权资产占全部应剥离股权资产交易价格的10.22%,占全部应剥离资产交易价格的7.50%。
待重组工作全部完成,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