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机构视点
  • A6:个股查参厅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公司调查
  • B7:公司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2009 4 23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46版:信息披露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C45版)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同时兼任深圳艾科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周庚申先生同时兼任深圳艾科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深圳艾科泰2006、2007年以及2008年1-3季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76亿元、9.41亿元、11.79亿元,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其被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全部资产、负债将由北京艾科泰作为存续公司承受。

      4、北京艾科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艾科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原“北京金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优尼

      注册资本:美元3,5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组合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组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和培训等

      住    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中路1 0号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明先生同时兼任北京艾科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北京艾科泰2006、2007年以及2008年1-3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2.17亿元、1.33亿元、0.53亿元,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5、长城高腾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长城高腾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64.74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收款机及其零件、周边机器和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1层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长城高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 长城高腾公司租赁面积较小,且一次性支付租金。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科技园厂房、办公楼

      位于长城电脑科技园研发基地,1997年购买,总投资23,000万元,建筑面积6.34万平方米。

      2、石岩基地

      位于长城电脑石岩生产基地,2001年完成一期开发,面积17.85万平方米。

      3、北京长城大厦部分楼层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2006年购置,总投资10,932万元,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

      4、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

      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03年完工,总投资6,331万元,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方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概述”之“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简述”。其中北京艾科泰就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的租赁事宜已于2005年公告(详见2005-012号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北京艾科泰租赁北京星网工业园厂房事宜重新进行了审议,具体租赁面积及租金见“关联交易概述”之“关联方房屋租赁情况简述”。

      2、结算方式:月结/一次性支付。

      3、以上关联方均能按时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4、上述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效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情况

      1、与长城软件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杜和平先生、卢明先生、谭文鋕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与铝基片公司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关联董事杜和平先生、卢明先生、谭文鋕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与深圳艾科泰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周庚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与北京艾科泰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与长城高腾房屋租赁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关联董事卢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对冠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为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的投资比例在20%以下,2008年内冠捷科技向其股东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发1.505亿股,更致使公司持股比例由原10.27%稀释至9.47%;且公司向冠捷科技委派一名非执行董事,仅占冠捷科技董事会成员的1/9,因此公司判断对冠捷科技尚不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对该项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变更前:2007年12月24日公司对冠捷科技股权投资获批准并完成登记手续,投资股数2亿股,投资成本1,123,238,486.94元,股权比例10.27%。2007年,公司将对冠捷科技的股权投资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

      变更后:2008年度,公司将上述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 2008年1月1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必要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对冠捷科技股份的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对2008年财务报表相关期初数据进行了必要调整并重新列报,对上年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53,748,633.90元,对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项目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1、为了实现从“制造长城”向“技术长城、制造长城、品牌长城” 三位一体的战略转变,结合政府土地开发管理政策的要求,公司拟在石岩生产基地分期启动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简称石岩基地二期),现首期决定立项建设1#厂房,先行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后期项目建设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需求另行立项安排。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将建成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约5.68万平米的建筑,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叁仟柒佰万元。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项目的申请报告》,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投资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的具体内容

      石岩基地二期项目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水田村同富裕工业区的石岩生产基地内。现经初步规划设计,石岩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将包括三栋厂房和两栋职工宿舍,用地总面积为67,831平米,总建筑面积17.5万平米(其中厂房11.2万平米,配套宿舍4.3万平米,地下一层2万平米),占地面积2.7万平米,厂房及配套宿舍拟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将建设成为高规格的高端精密信息产品生产基地。

      为抵御国际金融海啸及IT行业景气度降低对公司带来的行业环境风险,结合政府土地开发管理政策的要求,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分期开发,首期立项建设1#厂房,先行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的建设计划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层高负一层4.8米、一层7.8米、二层6.2米,三至五层5米;针对使用要求设计最优柱间距10m;配置1-5层全程客梯2部、货梯7部,1-2层短程货梯2部,外凸5米卸货平台;建筑高度27.8米;总建筑面积56,800万平米,占地面积9,560㎡。

      2、项目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和运营前准备三个阶段。

      筹备阶段包括项目的项目前期准备、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报批、初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预计在2009年4月完成。

      建设阶段包括建立管理机构、土建施工、公用工程建设、设备定货及安装等工作,预计到2010年8月完成。

      营运前准备阶段包括设备的调试、组织验收,预计到2010年10月底完成。

      3、项目资金来源

      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的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从“制造长城”向“技术长城、制造长城、品牌长城” 三位一体的战略转变,提升产业化能力和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了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公司决定投资建设石岩基地二期1#厂房。

      2、存在的风险

      受金融海啸及行业景气持续低迷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产业拓展步伐放缓,项目开发形成的产业基础设施资源可能出现闲置浪费。对此,一方面公司审时度势,推出了分期开发的计划,能够有效规避开发投资闲置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重点控制项目开发成本,同时兼顾优化和提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格档次,提供较为健全和完善的水电动力、后勤管理等基础设施条件,以此提升本项目基础资源的产业吸引力。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致力于计算机整机制造及周边产品、计算机核心零部件、网络及数码产品等业务领域的开拓,经营场地一度出现严重的不足,限制了公司自主研发体系的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进程。本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土地资源,通过合宗现有剩余土地,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统筹开发,将能有效解决未来产业拓展面临场地不足的问题,解决公司整机、显示器和电源三个事业部产业优化、产能及研发能力扩张对项目开发的现实需求。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后续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1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5月2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 深圳南山区长城电脑大厦5楼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情况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单位议案;

      (7)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

      (8)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9)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18日--2009年5月19日。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2) 邮政编码:518057

      3) 电    话:0755-26634759

      4) 传    真:0755-26631106

      5) 联 系 人:郭镇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6)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单位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8)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接C45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说明

      1、2008年1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杜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新任董事所持股份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实施冻结。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实施部分解冻。

      3、报告期内,2007年度分红方案的实施导致限售部分的股数增加。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8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

      9.2.2.1 关于2007年度每股收益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0.2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总股本由458,491,500股增加为550,189,800股。

      2、上表中,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系以公司现有股本550,189,800股计算所得。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214元,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的结果为0.178元。

      9.2.2.2 关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的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大于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以前为买方信贷计提的预期负债因被担保单位回款而冲回营业外支出所致。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

      (下转C47版)